[徵才] (已徵得) 桃園甜點店徵求部落客寫手

作者: kilayweiwei (初級小秘書養成中'ω')   2019-10-01 09:15:34
◎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個人徵才:
個人名稱:***
聯絡方式:E-Mail
◎徵求期限:即日起至2019/10/31
◎工作內容描述:到店體驗並以至少8張圖文介紹店家餐點與環境、消費模式、開幕活動

◎徵求條件:部落格日流量1000以上
◎交件時間:體驗後3日提交初稿/ 最慢於體驗後7日內發文
◎案件預算:*** /篇
(請至少提供 最低預算 $xxxx 起,或 最高預算 $oooo 以內 的預算描述)
(禁止 無實際預算,如 面議 或 來信報價等,違者水桶 30 日)
(禁止 非金錢 的酬勞支付,例如提供 免費商品使用 為酬勞條件等,違者立即刪除)
(如無法直接提供預算或報價,需進行「詢價」,請按置底板規向板務提請作業)
◎酬勞時薪試算: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發文後10日內匯款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需簽勞務報酬單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無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加分條件)
1. 美食部落客、桃園在地部落客、網美路線部落客
2. 加分條件:
3. 具積極經營之個人粉絲專頁、IG,並且能轉發至粉專、IG,並能同步能轉發至地方社
團、地方社群等
4. 日流量1500以上優先錄取
⊙備註:
1. 審文次數:審文2次(確認資訊、文字是否正確為主,尊重用餐體驗感受)
2. 報名方式:請填寫以下回條並於主旨打上「XXX-應徵甜點店部落客(有酬/無酬邀約)」
郵寄至 ***
A. 姓名
B. 暱稱
C. 手機號碼
D. Line ID
E. 預計體驗日期
F. 部落格網址
G. 日流量
H. 粉絲專頁
I. IG
J. 是否同步發表於粉專與IG
K. 是否同步發表於其他社群平台(例如桃園在地社團)
3. 若來信眾多,將只聯繫符合需求者,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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