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人數已爆滿,請板主刪文,陸續回覆中)台北市餐廳部落客體驗

作者: qtefei (啡咩*)   2019-07-06 19:48:06
◎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公司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個人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公司名稱:斐品顧問行銷
   公司統編:85146940
◎徵求期限:至本週日(7/7),若未額滿會加開
◎工作內容描述:
餐廳/餐酒館部落格寫手,餐廳位於台北市,需於7-9月進行本人體驗&撰文,並發佈於個人的部落格
◎徵求條件:
需為美食/美酒部落客,過去有撰寫相關食記文章經驗
個人部落格日流量需2,000以上,流量越高稿酬越高
會以7-9月平假日晚上時間進行體驗,時間上能夠配合者
◎交件時間:
體驗後7-10工作天內
◎案件預算:
單篇NT$ 2,000-10,000,依流量確定稿酬費用,有FB粉專串流為佳
+ 一餐有好酒美食與擺盤的饗宴:)
◎酬勞時薪試算: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1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3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4小時,換算時薪為:500元/小時 以上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
稿件上架後兩週內,需填勞報單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僅回合適者)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但須提供相關過往作品)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美食部落客
⊙備註: 關閉報名網址,感謝參與
作者: sp7763 (Rong)   2019-07-07 2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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