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 重徵網頁設計,美編,造型設計人才

作者: gpmm (銀色)   2019-06-04 14:19:31
※ 引述《tankyang1976 (二哥)》之銘言:
: ◎案件預算:最低$50000起,視內容估算。
: (請至少提供 最低預算 $xxxx 起,或 最高預算 $oooo 以內 的預算描述)
: (禁止 無實際預算,如 面議 或 來信報價等,違者水桶 30 日)
: (禁止 非金錢 的酬勞支付,例如提供 免費商品使用 為酬勞條件等,違者立即刪除)
: (如無法直接提供預算或報價,需進行「詢價」,請按置底板規向板務提請作業)
: ◎酬勞時薪試算:
: 單張小圖設計500元/圖,動態圖檔設計1000元/圖,可愛造型設計1500元/圖,網頁版面設
: 計3000元/版面
: 2019/6/4調整酬勞:
: 單張小圖設計500元/圖,動態圖檔設計1000元/圖,可愛造型設計5000元/圖,
: 網頁版面設計5000元/圖,紙盒+提袋設計(需協助與印刷廠溝通至完成)12000元/圖,
: 其餘未盡事宜雙方協調合意後施行。
: ◎試稿(比稿)酬勞:
: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 ⊙理想接案對象:個人接案
: ⊙備註:
: 本徵求文章確實不需比稿,因為沒人跟你比,
: 但須設計至業主滿意才使用,
其他雜七雜八的就不提了…
板務只針對案件內容說明:
1. 如果發案方、接案方在沒有簽約的情況下(接案方尚未取得此案件),
發案方有要求收稿/過稿/修稿的行為即視同試稿(比稿)。
(接案方主動供稿則不算)
2. 如果發案方、接案方在有簽約的情況下(接案方視同已取得此案件),
合約中載明『未經採用不支付任何費用』,則不視為試稿(比稿)。
請問:
1. tankyang1976 是否有和 yoyo0024 簽立合約?
2. 如有簽立,合約中是否有載明『未經採用不支付任何費用』?
作者: yoyo0024 (小乖)   2019-06-04 14:33:00
1.未簽約 2.僅面談時口頭說採用一款多少錢 3.當後續想討論合作方式因雙方無共識而終止合作 4.此次出面說明並未帶著報復或是私人恩怨,單純是希望讓其他接案者能了解詳情,畢竟不管是溝通面談或是製作未有比稿費用的作品都會付出不少時間成本
作者: b00668880 (波奇)   2019-06-04 14:42:00
設計方會貼出對話,也是因為業主在文章描述前位是胡搞瞎搞的設計師,這邊剛好有截圖能佐證。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4 14:49:00
未有書面合約但口頭合約仍具法律效力,可上網查已說明採用才付費,並非無說明yoyo0024在無人比稿情況下,卻宣稱需比稿實為誤導!文章內是防止搗亂人士來浪費時間,並無指名是誰!!後續對號入座,非我意料之中,是他讓他自己曝光!!只有接案方主動供稿,從無限制時間,也未曾修改過質疑yoyo0024在無比稿下故意以自身經驗瞎說要比稿嘴上說未報私怨,實際行為卻不是如此,對我造成困擾
作者: hakama99 (雜醬麵)   2019-06-04 15:35:00
口頭合約沒錄音算法律效力嗎?
作者: oj113068 (橘子汁)   2019-06-04 15:41:00
口頭約定有法律效力,只是不易舉證罷了。
作者: an771213 (雪白的琴弦)   2019-06-04 17:04:00
推原文的設計師,我自己是剪接也曾在溝通不良、信任對方所以沒馬上簽約的的狀態下被案主放鳥(已經交過初版本來也一直有在溝通後續)出來接案會有這樣的疑慮是很正常的另外看過作品的截圖覺得沒有需要批評成這樣最後人身攻擊也真的太超過了
作者: QuakerH (蔣二毛)   2019-06-04 18:43:00
其實覺得原文的設計者y大設計的很不錯,不是像案主說的那麼不堪,說什麼亂設計,實在太污辱人!!!
作者: emily0110622 (感冒愛蜜莉)   2019-06-04 18:49:00
就雙方的認知問題呀,各退一步不要搞這麼難看,給人看笑話了...對公司形象也不好,以後誰敢接
作者: aoc915142 (Hung.K.H)   2019-06-04 19:05:00
接受記者來訪問嗎?
作者: LindsayLohan (林賽螺汗)   2019-06-04 19:09:00
同樣認為案主態度很差,一直扯自己創業很辛苦....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9-06-04 19:32:00
設計到業主滿意才算錢這種要求的不應該出現在本版
作者: allsecret (美濃瓜~呱!)   2019-06-04 20:33:00
業主態度真的蠻母湯的,以後看到這個帳號或公司發案我想也很多人不敢接了,既然要設計到滿意才給錢,不如建議案主自己聘一個美編比較方便
作者: heavenbetula (綠草)   2019-06-04 20:33:00
本來覺得說中途改合約還有一絲覺得設計師可能有問題
作者: kiro1216 (bugucat)   2019-06-04 20:34:00
推原文設計師 根本沒有業主講得那樣亂畫 看得出也是有花心思去設計的
作者: heavenbetula (綠草)   2019-06-04 20:34:00
看完這一連串文,我覺得案主態度實在不敢恭維而且皮卡丘設計根本沒有糟成說是隨便做...
作者: RanInPTT (宅宅類卿)   2019-06-04 20:39:00
先不論雙方對錯,業主用混日子混錢跟極差這些話來形容yo大的作品,態度實在惡劣。說到底終究就只是每個人主觀審美不同罷了,不符合您的口味也不用這樣羞辱人,你不是作者,無法理解對方花了多少心力在裡面;你可以不喜歡不採用,但沒有資格否定對方下的功夫跟努力。說真的我還比較喜歡yo大的作品,比較有"設計"過的痕跡,業主給的
作者: vi000246 (Vi)   2019-06-04 20:43:00
花了一堆時間溝通 連圖也給了 估且不論品質
作者: RanInPTT (宅宅類卿)   2019-06-04 20:43:00
例圖我看起來不像設計,只像是參考原作照本宣科(原作者已有畫過類似的表情貼圖,臉部縫線也只讓人聯想到原作者的另一個作品殭屍貓的影子),看不到靈魂在裡面。
作者: vi000246 (Vi)   2019-06-04 20:44:00
這花費的時間也是成本 不過還沒簽約 只能接案者自己吞了
作者: RanInPTT (宅宅類卿)   2019-06-04 20:44:00
我給出這種評價,業主看到是否肯定不服氣了?是的,純粹就是個人審美觀問題,你可以說對方設計不符合您的理想,
作者: gina3129 (OEG)   2019-06-04 20:55:00
業主自以為花錢的最大 慣老闆還是自己請一位設計師吧
作者: lilianchou (啾)   2019-06-04 21:26:00
其實我對於該案主說的最低創作權抱有疑慮,意思是皮卡丘只要自己設計過就不算盜版?板上有了解相關法律的板友嗎?
作者: airliebeach (空氣謊言海灘)   2019-06-04 21:30:00
我也覺得yo大設計的沒問題 沒像業主說的那麼糟
作者: stupidwoman (香蕉)   2019-06-04 22:51:00
yo辛苦了,感覺這段時間背後來往的溝通協調一定很心累......
作者: goat7319 (虢)   2019-06-04 23:05:00
話說只有我覺得這樣的計價方式很奇怪嗎?另外,不先付訂金的案子我通常都不接,設計屬勞動服務業,設計師要懂得保護自己
作者: sdtowmp3 (Kiya)   2019-06-04 23:10:00
台灣老闆創業總是低估成本,高估也苛求預期獲利呀…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4 23:33:00
我要說的很簡單,我重徵人,yoyo0024不懷好意來散播不實訊息。第二,他曾經有機會,但已經被打槍,刻意來破壞我後續徵人,居心叵測。三,明明是來砸場的人還要虛偽的用哀兵策略討拍,不屑這種偽君子。四,我是業主我有權要求我要的品質,你們有權不合作但不必要私下跑來破壞我徵人訊息,買賣不成仁義在今天若不是她先來砸我場,我會批評他作品嗎?先後順序請先弄清楚,別人侵門踏戶來砸場我何必客氣五,理念不合可以不合作業主和接案者各有堅持很常見但yo只交過一次稿,也未曾修改過,就要求改合約也不是被退件很多次,就急著改合約,有這種接案人嗎我慎重使用每一分錢很正常,別把業主當大爺亂撒錢無法認同理念者,別來應徵,在那邊酸言酸語給誰看?
作者: crossdunk (推噓自如)   2019-06-04 23:43:00
他來跟我們說踩雷經驗我是覺得也滿合理的啦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4 23:43:00
此事到此為止,如版主允許我刪除所有推文重新徵人不然散播不實訊息破壞我徵人,看了討厭踩雷經驗去別的地方分享,我在徵人不是讓他討論踩雷
作者: an771213 (雪白的琴弦)   2019-06-04 23:47:00
我覺得yoyo意在提醒沒甚麼不對!看大部分的推文就知道是誰的態度先不好的了,案主批評的作品實際上也沒真的那麼糟糕,其實我個人還覺得挺不錯的,人身攻擊也是事實不是嗎?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4 23:47:00
來我版上利用推文扭曲事實,等於來挑釁根本違反板規To:an771213請先弄清先後順序,來砸場我難道裝沒事?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4 23:51:00
不覺得扭曲事實啊,對話紀錄是真的,一字不改不是嗎前後文您在推文也補述得很清楚了,就讓大家各自評斷就好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4 23:52:00
5/18那篇徵人文已經故意來破壞一次,我當沒事拖二周再重徵人,重Po一次要等兩周,這次再Po他又來搗亂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4 23:53:00
再說案主的用詞一直是「你不想接案不要害別人都接不到案」,想必是對自己的案子行情有很高的信心吧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4 23:53:00
雖語氣看似為了提醒大家,實則針對我沒錄用他作品專程來挾怨報復,彷彿這版他最大,不隨他意就被她整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4 23:54:00
如果真的案子很誘人,就不必擔心什麼「搗亂」,真正高手還是會願意接,再說謠言止於智者,這樣到時候應徵的人就會更合您胃口不是嗎事實上如果單純看一開始yo大貼的對話紀錄,不會對案主扣分,只會覺得噢,如果要接此案就要有心理準備是要改稿到對方滿意才付錢,僅此而已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4 23:55:00
To:tearofsea你在合理化他的卑劣手段嗎??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4 23:56:00
所以我覺得案主也不必太糾結啦,yo大一開始貼的訊息,換個角度想是在幫您篩掉那些「不好溝通」、「想中途改合約」的人囉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4 23:57:00
我貼的文章難道可以隨他散佈不實訊息而不能反應嗎?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4 23:57:00
首先我不覺得卑劣,是您覺得卑劣,所以我也毋需「合理化」,因為我本來就覺得很合理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4 23:58:00
我想我只是在實行我應有的權利,而他只是煽動者
作者: felaray (傲嬌魚)   2019-06-04 23:58: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4 23:58:00
您可以反應,我只是說明,一開始,yo大的推文對您並不會有扣分效果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4 23:59:00
所以您可以放寬心,他就只是說明您的要求包含「改稿改到滿意」,提醒沒有做此準備的人不要浪費您的時間除非您否認您有這個要求?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00:00
比稿,他頂多修改至我滿意的圖案,採用就會付費了況且這是當初講好的條件,他也答應了,後來變卦
作者: oj113068 (橘子汁)   2019-06-05 00:01:00
嘿,我要簽約的案子都是還沒交稿就簽約+訂金的喔,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01:00
我不計較,讓他走,重徵人,結果他還來搞破壞!!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02:00
To:你可以提醒yo學你方式,但與我的合約就是如我說
作者: an771213 (雪白的琴弦)   2019-06-05 00:03:00
我想我應該沒有搞錯順序喔,看完所有資訊接案者自然會判斷是鬧場還是提醒,至少我看完的感覺就是,yoyo的作品並不差勁,作為接案人我也不能接受已經花下時間精力做卻收不到任何效益,當然這部分是你們一開始就沒有談攏的細節,但若發案方真的都沒問題的話,也不會有這麼多人無故出來提出疑問了。你現在的回應真的有辦法讓其他接案者願意嘗試嗎?(我自己是不願意啦,我也是美編也是後製)那對你的發文又有什麼幫助呢?有些事情也許立場問題居多,但應對態度也是很重要的,不是嗎?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03:00
我是依照合約辦事,理字上我問心無愧,是誰無法遵守解除合約後,才又跑來破壞,見鬼了,大家都看不出嗎還是大家非要不辨是非,盲目力挺,那麼很簡單
作者: kiro1216 (bugucat)   2019-06-05 00:06:00
Yo大會去回文不是因為你在徵人文末影射他嗎?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06:00
版主一句話,我往後就不在此版徵人,不用跟牛鬼蛇神為伍。但如版主認為我仍可貼文,也請理念不合的人勿再刻意跑來破壞,我就直腸子,誰找碴我就跟誰衝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08:00
在公開版發文,就不能限制誰來推文吧XD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08:00
To:kiro1216我有打ID嗎?誰會知道誰是誰?
作者: oj113068 (橘子汁)   2019-06-05 00:08:00
yo大也許不是友善回應,但也不到刻意破壞你徵人,如果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09:00
To:tearofsea不能限制推文,但挑釁違反板規第三條
作者: oj113068 (橘子汁)   2019-06-05 00:09:00
麼生氣吧,我覺得tank大的反應有點太大了,導致後面有
作者: kiro1216 (bugucat)   2019-06-05 00:09:00
你就算不打ID 他自己也知道你在講他難道他不能出來說明?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11:00
To:oj113068我沒比稿,yo在5/18那篇發表不實言論
作者: an771213 (雪白的琴弦)   2019-06-05 00:11:00
我感覺你現在的回應對你原先發案的動機沒甚麼加分效果,無盡的筆戰也沒太大意義,這邊多得是聰明人,大家爬完文自然會選合得來的對象合作,就祝福你找到有緣人了。另外,yoyo的皮卡丘很可愛,請不用因為少數的批評被擊倒喔~
作者: RanInPTT (宅宅類卿)   2019-06-05 00:11:00
看了5/18的推文,其實那時雙方態度看起來都不錯,但確實
作者: oj113068 (橘子汁)   2019-06-05 00:11:00
你不用說這種氣話。如果覺得已經把始末說清楚了,就此打住吧。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11:00
是否挑釁,就請板主評斷囉。但您如果希望理念不合的人
作者: RanInPTT (宅宅類卿)   2019-06-05 00:12:00
但也不像業主所言的扭曲事實,只能說是雙方沒有一開始就講好。但如今業主先沉不住氣人身攻擊,反而現在被大家看在眼裡,只會嚇跑其他本來有意願嘗試的人。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14:00
yoyo0024在我5/18及6/3徵人文二度留言破壞,是否屬挑釁行為,我們誰說都不準,讓gpmm版主來決斷吧!!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15:00
案主大大,您最糾結的是否是「比稿」二字的定義?對yo大來說,意思接近於「要無限次修改至滿意才付費」,對您來說,意思接近於「數人供我稿件,我擇優選用」,是這樣嗎?(若有錯誤,請指正,謝謝)
作者: oj113068 (橘子汁)   2019-06-05 00:16:00
tank大應該沒有「同時數人供稿」的意思,只是yo大的設計他不滿意,最後破局重新徵人而已。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17:00
畢竟都用扭曲事實的言論來破壞了,我感覺根本挑釁
作者: an771213 (雪白的琴弦)   2019-06-05 00:17:00
那人身攻擊的部分應該由誰評斷呢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17:00
我就是想理解案主認為「比稿」的定義是什麼
作者: oj113068 (橘子汁)   2019-06-05 00:18:00
我知錢問過作品集的事情,tank大恕我直言,攻擊你看中的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18:00
To:tearofsea,事實上並無人跟他比稿,這筆錢他穩賺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19:00
因為案主認為yo大說他要比稿,是「說謊」,然後異常糾結,但我們看到yo大的推文,應該只是理解案主有這個要求,不會去做扣分的評價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19:00
To:oj113068我是直到他二次挑釁才評論他作品,且事實上我真的覺得匠氣太重很漂亮很炫目但就是缺靈氣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20:00
所以案主的字典裡,比稿=很多人的稿我選一個,所以你不一定賺得到;但今天我案件確定給你了,我就不是比稿!就算不是你畫出來我就用,也還是非比稿!你說我比稿!?你說謊!這錢妳不是穩賺了嗎?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21:00
感覺是很嚴謹的工筆畫,無法讓人放鬆會心一笑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21:00
心路歷程大概是這樣XD(?
作者: oj113068 (橘子汁)   2019-06-05 00:22:00
(只是題外,我最怕案主跟我談「靈氣」這種抽象的反饋了)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22:00
To:tearofsea他可以說要修改,但用比稿形容不恰當To:oj113068有些廣告看過就忘,有些則印象深刻為何?一個作品裡面如果沒有自己的神韻在裡面,那只是死的
作者: allsecret (美濃瓜~呱!)   2019-06-05 00:25:00
打槍接案者的理由都是假的,摳門不尊重專業又人身攻擊找藉口才是真的,案主也不要在這裡筆戰了,對事情沒幫助,對您與貴公司的形象也不會更加分,既然您希望大家可以明辨是非、慎選合作對象,那麼我想也很多人會透過您今日的發言審慎評估的。另外希望版主可以建立黑名單機制,否則踩雷又無處申訴真的很鬱悶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26:00
我也是廣設科,美術系畢業,作品好不好一眼便知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26:00
那就是用詞造成雙方理解落差的問題,本篇文章內文已有明確定義「比稿」在本版的定義,之後建議案主大大簽訂紙本合約吧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27:00
我也曾做網頁,寫程式到現在走創業路,我難道不知道比稿帶給人不舒服的感覺?但今天yo連一次修改都沒有就急著改合約,彷彿我會要求他改來改去不付錢一般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29:00
作品好不好相當主觀,所以您沒看大家認為圖片優劣跟您認為的不同嗎?今天您只要能拿出紙本合約,內容如本篇內文所敘載明條款,大家都會乖乖聽您說話的
作者: an771213 (雪白的琴弦)   2019-06-05 00:29:00
難道你真的看不懂以上幾位是在提醒你沒必要糾結於“比稿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29:00
要求改合約未成,便二度破壞我徵人,還要裝弱者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31:00
To:an771213難道你看不出初因比稿,後因挑釁才這樣對於蓄意挑釁的人我就是這種態度,不惹事也絕不怕事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33:00
感覺您現在蠻惹事的其實XDDD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34:00
To:tearofsea,作品的確主觀,專業不同,不怪大家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34:00
不惹事就是留給大家自己評斷就好,yo大這點就做的很棒,只貼出對話紀錄沒有多做太多的延伸跟批評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35:00
我認可的造型,我就有把握市場接受度大難道那些人可以跟我保證yo設計的造型能行?虧了算誰的??有人能說句負責任的話嗎??
作者: tearofsea (海之淚)   2019-06-05 00:36:00
您說「專業不同」,小的不才,提醒您一句,您的商品呢,是要賣給專業人士?還是一般人類?若是要賣給一般人類,那採用一般人類喜歡的、您所謂「非專業」的圖,才能打入市場喔!不過您經驗豐富,又勇於創業,眼光自然比小的好的太多,這道理您一定理解,小的就不多說
作者: tankyang1976 (二哥)   2019-06-05 00:36:00
大家不是專業,我也不怪大家,但成敗是我在負責我難道不能挑我要的圖案來使用??非要強迫接受他作品To:tearofsea我用我的眼光打拼到現在,我相信我眼光但今天yo前面認同合約,後面破壞合約,再來破壞徵人這行為真的是被認可的嗎??Soho版是可以這樣亂搞的嗎感覺yo就是煽動大家,然後自己裝的輕巧沒事一般這來龍去脈我最清楚,所以我才覺得他可惡!!躲在背後陰謀策畫的人,一而再的挑釁就是為今日爆發看我被圍剿,他也許躲在背後看好戲,但我知道水落石出的那一刻,偽善的面具終將被拆穿就算我是真小人,我也要拆穿那偽君子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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