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網路行銷及媒體企劃(含FB粉專經營經驗)

作者: zetexp (zet)   2019-05-02 10:06:07
◎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公司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個人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公司名稱: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統編:80436300
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243巷1號2樓
公司電話:02-23215180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徵求期限:徵到為止
◎工作內容描述:網路行銷及媒體企劃
◎徵求條件:
1.具備網路行銷企畫能力,網路行銷規劃、執行及操作。
2.熟悉網路行銷方式與通路,對網路市場具敏銳之觀察及分析力,執行及成效分析。
3.網路媒體採買,瞭解網路媒體屬性,並能在有限預算中發揮最大效益。
4.為行銷相關科系背景,有網路行銷経驗者佳。
5.有經營FB個人或粉絲團或社團經驗,且熟悉Facebook 廣告操作。
6.請提案人先mail簡歷並提供過往文案作品供參考。
7.須能配合如期交件。
8.擅長工具:Word、Excel
◎交件時間:配合發案方專案執行時程
◎案件預算:5,000-10,000元(視專案配合項目而訂)
◎酬勞時薪試算: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隔月月底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是(個人可填寫領據)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是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擅長使用word,excel PPT等軟體,可獨立完成設計
⊙備註:請將作品寄至[email protected]
作者: sandy828 (sandy)   2019-05-02 23:56:00
已寄信 ab開頭 謝謝
作者: sandy828 (sandy)   2019-05-03 07:56:00
已寄信 ab開頭 謝謝
作者: newjob (情報達人)   2019-05-06 0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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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job (情報達人)   2019-05-05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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