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鄭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或 [email protected]
◎徵求期限:兩週
◎工作內容描述:Logo 及 象徵圖案,之後可能有平面及網站設計需求(另外計價)
◎徵求條件:
提供作品集
◎交件時間:
確認合作後協調
◎案件預算:
最高預算 $12000 以內
◎酬勞發放日:
確認合作後簽訂協議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是(徵到後會原po文告知徵求結束)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是(可以的話最好)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理想接案對象:在大台北地區活動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