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板務罰則的退文和水桶

作者: gpmm (銀色)   2016-09-02 01:08:49
嗨大家好,
由於有板友提出目前罰則的「退文」和「水桶」程序應該互相調換,
所以想說拉個討論看看大家的意見和想法。
以下是小弟我的出發點:
1. 從板務角度出發,應該是以
「所管理的單一看板」自身來考慮所謂罰則的嚴重程度
,而非
「對該使用者使用 PTT 所造成的困擾程度」
(意思是說,在本板受罰,進而影響別的看板的使用權,
那是使用者必須自行承擔的)
2. 以單一看板來說,剝奪發言權是最嚴重的罰則,
而退文不影響發言權,且退文可被申請刪除,
所以退文是屬於「中間性的罰則」,水桶是屬於「最終的罰則」。
目前翻了幾個熱門看板,似乎大多數也還是按照這個順序在走,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呢?(還是有需要辦個投票? XD)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02 01:25:00
應該說 刪文>水桶(幾週或幾個月或一兩年)>退文>永桶所以水桶擺在退文後面很奇怪...
作者: BigBank ( )   2016-09-02 06:43:00
第二次水桶 第三次水桶加重+退文 這樣呢退文第二次要180天 水桶都不會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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