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你續約了嗎? 聘僱契約不應該一年一簽

作者: demoiselle (豆娘)   2020-11-06 09:56:18
年終將至,今年又有多少院內同仁這段時間被告知
"契約到期不再續聘" 過了12/31以後若沒有簽定下一個年度的聘僱契約,就請走路。
但根據勞資會議勞方代表溫柔而堅定的努力一再追問,
第4屆第2次勞資會議紀錄上,終於在書面文字方面留下官方承認,
"本院大部分係屬不定期勞動契約"!
雖然各所、處、中心的人事單位未必真的有對內加強宣導,
但過去院內對於一年一聘的"假定期契約"的態度已然鬆動~
就算沒有簽訂2021/01/01~12/31 的聘僱合約,
是否已經達到聘僱終止的法律關係,尚有極大個案討論空間。
(因為院方始終不願意將這個院內普遍現象做一個通案處理,任其灰色模糊)
如果各同仁現在還有遭遇到"契約到期不再續聘"的困擾,
請為自己合法的勞動權益再多做一些些努力。
至少可以爭取到應有的資遣費。
(再說一次,資遣費是院方本來依法就應該給付的,絕對不是任何恩給)
至於定期契約 與 不定期契約,兩者在聘僱關係終止上面有什麼差別
就請大家自行google了!
作者: linpapa (若即若離)   2020-11-08 10:55:00
如果薪資是所上業務費出的.大多是這種不定期合約.原則上除了考績很差(連續幾年),或是這項業務沒了,約聘人員才有機會不續聘.
作者: demoiselle (豆娘)   2020-11-09 23:10:00
實務上跟過去考評無關,老闆一次任性,就會不續聘。大部分的人都認栽默默離開,然後院內就自以為這是對的姑息院方無視勞基法,就會有越來越多的紛爭。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20-11-10 2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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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3630 (抱小孩中)   2020-11-11 12:43:00
一年一聘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不想給資遣費
作者: julep1982 (創造自己的價值)   2020-11-12 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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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amidala (生活以下生存以上)   2020-11-15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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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w20 (how)   2020-11-25 1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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