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聘僱人員工作規則(105年修正)43條內容

作者: blc (Anemos)   2016-11-24 17:53:56
只看病假+生理假部份:
: 三、生理假:女性聘僱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
: 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工資減半發給,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這裡定義了生理假半薪,一年3天,超過要併進病假。先代稱為 生理假(純) 和 生理假(併)
: 四、普通傷病假: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下列規定
: 範圍內請病假,一年內未逾三十日部分,工資減半發給。但全年請病假連同併入及不併入
這行定義了病假半薪,一年30天,但……
: 病假計算之生理假日數合計十五日以內者,工資全額發給;超過十五日未逾三十日者,除
: 工資減半發給,並依其未達三十日之日數每日加發半日工資外,超過十五日之日數,如尚
這裡說病假+生理假(純)+生理假(併) 在15天內全薪
超過15天 && 有生理假(純) 加發半薪(最多3天)
超過30天的略過
: 有不併入病假計算之生理假日數,得於三日範圍內,每日再加發半日工資。超過三十日者
: ,第三十一日起,除不併入病假計算之生理假外,不給工資。請假連續二日(含)以上者
: 須附繳醫療證明:
所以實際上3天內的生理假在第三條只發半薪,但是第四條加回來了?
法條難讀很多時候都不是讀者問題……
作者: blc (Anemos)   2016-11-25 16:57:00
第16到18天病假不給薪?
作者: masaomi (日光喵的寶貝喵喵)   2016-11-25 11:37:00
問過院方,病假+生理假一年最多可請33天領16.5天錢,合計15天內全薪(如3生+12病.12生+3病等)16-18天如果有生理假則半薪 如果是病假就不給薪 大概是這樣。
作者: demoiselle (豆娘)   2016-11-25 09:55:00
扣薪部份要請有實驗精神的同仁實做才能了解我個人是再也不會點選生理假那個欄位了,都請病假囉
作者: Angel42 (寧兒)   2016-11-24 20:19:00
到底有扣薪嗎?
作者: cassisrose (玫瑰綻放)   2016-11-29 21:52:00
病假超過15天本來就不給薪,16-18病當然不給囉
作者: blc (Anemos)   2016-12-14 17:00:00
這說法跟上面法條衝突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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