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子佼爆直接掏出17歲女淚訴完事反應

作者: sky2030 (無業遊民)   2024-04-08 11:21:30
坦白講這個事情到底有沒有證據?
有好幾個模糊的地方 現在單方面未審先判
個人覺得對黃子佼不是很公平
我不評論對話內容 以免有失公允
1.事情過10年 你早不講 晚不講,挑這個時間講,理由是你認為以前沒人會信你
那不就代表女生自己也不相信司法,你10年前不相信司法 現在為什麼就相信?
不管信不信司法,當下都應該報警處理
我相信10年的社會 只要有採集到精液或是體液口水DNA都一定可以定罪
黃子佼買色情片跟有沒有強姦 這是兩件事情吧
不因人而廢言 不因言而廢人 才是正確的態度
你說我愛嫖妓所以就會去強姦別人?
這個邏輯真的很奇怪
2.如果女生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單純因法官心證而定罪
那未來不得了…你我在座的每一個人都可以憑空指控任何人 不論是性侵或是傷害
我跌倒也可以指控別人害的
我覺得這樣不是一個法治社會吧 比人治社會還恐怖欸
3.我後來也不想在這種「奇怪的普世價值觀之下」繼續兩性關係了
(普世價值:女生是弱勢方,現今社會女方未必是弱勢吧,但奇怪的是我們的價值觀似乎沒有改變)
萬一哪天約會當下 彼此之間都很開心
事後翻臉不認人 說我未經同意摸屁股大腿的…乾…
你怎麼知道你約的妹有沒有精神疾病事後控告你 ?
你怎麼知道你約的妹會不會自己暈船故意要黑你?
寧可去八大當面談好 銀貨兩訖
就像版友說的 約妹耗時耗體力 不如直接去八大,我也是這麼覺得
你要說我悲哀 髒 都隨便你…至少我不會被「me too」
最重要的是彼此之間都開心滿意
作者: jtta (小白)   2024-04-08 11:36:00
所以嫖妓合法了嗎?
作者: kvoud23 (HD)   2024-04-08 11:42:00
早不講 晚不講,但總歸是鼓起勇氣說了,也在法律追溯期內,這有什麼問題?發生當下難以啟齒和逃避是人之長常情,長久以來有人心理受創也是事實違反他人意願犯法和買片,本來就是兩碼事,本來就不該混為一談,那個男生電腦裡沒有幾個謎片,儘管他口味獨特;但越過道德使他人受創,就該付出代價,不應有例外
作者: Becque (....)   2024-04-08 11:43:00
不懂為什麼會有 me too? 還想幫忙講話?
作者: joe0934 (風)   2024-04-08 11:44:00
沒有證據啊,現在交割跟恩人張不就是看中這點?
作者: lucislave (恩浩)   2024-04-08 11:44:00
媒介色情不合法,但是女友出租可以
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24-04-08 11:45:00
來了,就是要看到這論點才是我熟悉的ptt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蓋)   2024-04-08 11:48:00
坦白說 只有法院檢調能取得最大量的資料新聞他媽的都未審先判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4-04-08 11:50:00
說真的這案我是不信但你不能去檢討說詞有沒有紕漏不然你就是檢討受害者這種壞風氣我是不想沾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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