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裝針孔拍到少年借廁所手淫 屋主辯詞超瞎

作者: Friend5566 (你的友情56)   2023-03-11 09:54:50
裝針孔拍到少年借廁所手淫 屋主辯詞超瞎慘遭重判
高雄林姓男子在自家廁所裝針孔攝影機,意外拍到一名少年借廁所在裡面打手槍,林男發現
不但沒刪除卻存入電腦。事後其他人被發現被偷拍報警,警循線逮人查扣電腦此事曝光;林
男在法庭上喊冤,廁所是上廁所的地方,不知有人會在廁所裡手淫。對此,法官並不採信他
的辯詞,依法判林男1年2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林男2020年9月到2021年1月24日間,在自家2樓廁所,私自裝設針孔攝影機,未
料,在這段期間,意外拍到一名少年借用廁所如廁時,在裡面打手槍,林發現後,瀏覽過影
片,不只沒刪除,還將檔案存在自己的電腦內。事後裝針孔攝影機一事,遭家人發現,報警
處理。
警方循線查獲裝設針孔攝影機的林男,還發現他電腦主機硬碟內存有被偷拍少年在廁所內手
淫的影片,檢方認為林為滿足自身性傾向及嗜好,偷拍少年在廁所內手淫的猥褻影像,將他
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警詢、偵訊時,林男矢口否認犯行,還透過辯護人辯稱,廁所是上廁所的地方,無法預料會
有人在廁所裡手淫,並不是故意要拍攝猥褻影片。審理時,林還在法庭上說,針孔拍到的影
響會在一周內整理複製存檔於電腦中,並將記憶卡影片刪除。
法官認為,雖該處屬自家廁所,外人偶爾會使用,即使在他人住家廁所手淫不是常態,但林
男明知使用者會在上廁所時裸露性器官,仍執意在拍攝後,轉存到電腦,因此並不採信他的
辯詞,另他不顧他人隱私,擅自竊錄他人如廁,意外拍到受害少年猥褻行為,不但沒刪除,
還複製轉存進電腦侵害他人隱私,更影響少年人格發展。
因林男否認犯行,還未能與受害少年達成和解,地院審理後,將他依製造少年為猥褻行為之
電子訊號罪,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沒收扣案電腦主機、3顆硬碟及3台針孔攝影機,全案仍
可上訴。
https://bit.ly/3yw6u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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