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加入宅女奎丁應召站、負責整理房間賺錢養孫 圖利容留性交判刑4月
2023-02-09 13:40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余姓阿嬤加入「宅女奎丁應召站」,出面租房、負責打掃房間,每月可賺2萬5千元,平日
生活還需撫養未成年兒子、未滿周歲孫子。警方日前破獲應召站,余姓阿嬤遭法辦,士林
地方法院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余婦2019年加入暱稱JOJO所屬的「宅女奎丁應召站」並依指示出面向不知情的
陳姓房東承租新北汐止某套房,作為應召站房間。真實姓名不詳的應召照成員,另透過楊
姓男子名義,又向陳姓房東租第二間套房,同樣當應召站房間。應召站成員在捷克論壇上
散布色情按摩訊息,招攬不特定男客在2間套房和女子從事性交易,余婦整理兩間房間,
約定每月領2萬5千元報酬。
2020年11月間警方網路巡邏破獲應召站,查獲從事性交易的詹姓女子等2人,現場扣得1萬
6千元、保險套385個,潤滑液4瓶、交易明細等證物。
余婦坦承,以每月8500元出面租房、負責打掃房間,每月可得2萬5千元,房間用來容留從
事性交易。詹女等2人證稱,依JOJO指示,在房間和男客從事性交易。
法官審酌,余婦所為敗壞社會善良風俗,顯非可取,考量坦承犯行,從事飯店打掃工作約
入2萬多元,需要撫養未成年兒子和未滿1歲孫子等情狀,但曾2度在基隆涉犯相同罪名案
件,負責安排入住事宜、平日送餐、整理工作等,遭法院判處罪刑,應知本罪違法性,無
適用情堪憫恕減刑。
全案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沒收部分,余婦自稱,
每月可賺2萬5千元的房間整理費用,但實際上沒有拿到約定報酬,卷證中有無其他證據證
實有獲利,無從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