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已婚女Coser分居卻偷吃拒賠理由遭法院打臉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2-11-30 19:16:06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40201
已婚女Coser分居卻偷吃 拒賠理由遭法院打臉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11/30/phpCHikUO.jpg
女Coser被丈夫指控在分居期間與小王上旅館發生關係,法院判她應賠償丈夫10萬元。
(法新社資料照)
2022/11/30 11:5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婚女Coser被丈夫指控在分居期間與小王上旅館發生關係,
但女Coser說「配偶權」已非憲法保障的權利,且她是在分居4年後才與男子交往,加上男
子已賠償30萬元,根據民法規定她免賠。法院認為,即便無法證明兩人在房內是否上床,
但Coser已婚就是不應該與非配偶的男性共處一室,另小王賠錢與她無關,因此她仍有賠
償責任,判賠10萬元。
丈夫告訴法官,夫妻是在2012年3月底結婚,然而,太太從2016年7月起時常夜唱不歸,同
年11月也因為要調養身體搬回娘家,2019年7月又稱已經在外租屋,地點鄰近女兒就讀的
國小,可以方便接送。
但丈夫發現,太太時常遲到而無法準時接送女兒,身為丈夫覺得情況有異,果真發現太太
在2020年11月12日與小王上旅館發生關係,後來小王簽下和解書並賠償,太太卻不知反省
,他提起離婚訴訟,決定向太太求償49萬多元。
太太辯稱,「配偶權」已非憲法保障的權利,且她婚前除正職工作外,也兼職當Coser,
丈夫卻在婚後告知「我是虔誠基督教徒,如果妳從事表演工作在外拋頭露面,會令家人蒙
羞」,並多次阻撓她繼續當Coser。
太太還說,2016年11月間她經丈夫同意搬回娘家居住,4年後的2020年才與男子交往,期
間夫妻只有為了小孩教養才有聯絡,代表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且男子簽下協議書後已
賠償丈夫30萬元,依民法規定她可以不用賠償。
法院認為,即便無法證明兩人在房內是否上床,但已婚就是不應該與非配偶的男性共處一
室,否則已侵害丈夫配偶權,況且,夫妻分居也不容許婚姻其中一方或第三者破壞配偶權
,另小王簽協議書並賠償30萬元無關女Coser,因此仍要她賠償丈夫10萬元。可上訴。
作者: r2870305 (pc741)   2022-11-30 19:22:00
是哪位女Coser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2-11-30 19:31:00
應該就抄之前某法官的奇葩見解
作者: ntutmpmpm (得來不易)   2022-11-30 19:39:00
自助餐門票購買失敗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2-11-30 19:50:00
coser 女跟重機女都不能碰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2-11-30 20:17:00
可以碰啊,不要確認關係就好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2-11-30 21:11:00
破麻
作者: godo (鄉民)   2022-11-30 21:33:00
貴圈真亂
作者: Seafarers (微小的受氣包)   2022-11-30 21:57:00
貴圈真亂
作者: maplefoxs (狐狸怎麼叫)   2022-11-30 23:55:00
所以現在不用性交證據 只要共處一室就可以了
作者: batatas (Ipomoea)   2022-12-01 00:04:00
民事本來就不用 那是以前刑事才那麼麻煩
作者: garyasdf (MRcan)   2022-12-01 08:25:00
十萬..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22-12-01 09:30:00
作者: Zante (泡泡)   2022-12-01 10:37:00
X女犯X賠償報應就是爽
作者: Ariesboy (渺小的上班族)   2022-12-01 14:40:00
民刑事有差啊,民事就賠賠錢而已,再說,性自主本來就是每個人自己的權利,沒有對錯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