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夫揪好友晚上打砲 挨告辯開玩笑法官不信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2-11-20 23:06:09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120000933-260402?chdtv
人夫揪好友晚上打砲 挨告辯「開玩笑」法官不信
08:51 2022/11/20 中時新聞網 蘇育宣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2-11-20/1024/20221120000939.jpg
台南一名男子外遇,在車上與小三聊天提及「打砲啊,晚上」等語,被妻子逮個正著。
(示意圖/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人妻先前查看林姓丈夫的行車紀錄器,意外發現林男在車上與另名女子嬉戲對話
,內容提及「打砲啊,晚上喔」,她不甘心婚姻遭破壞憤而控告2人侵害配偶權。台南地
院審結,判2人須連帶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於2012年間與林男結婚,去年4月已調解離婚,但林男在去年2月間
,在車上詢問另名梁姓女子要不要發生性行為、日後生育子女以及兩人交往等對話內容,
認為林男與梁女過從甚密、不當交往,已經侵害了她的配偶權,導致她承受巨大精神折磨
,故依法請求2人連帶賠償40萬元。
對此,林男辯稱,與梁女僅是工作認識的朋友關係,前年因梁女要搬家,他開車協助梁女
,當時梁女開玩笑要以身相許回報,才會有上述對話,且2人謹守朋友分際,對話都僅是
嬉鬧的玩笑話,難以此認定2人有任何逾越正常社交關係的不正當交往行為。
此外,林男指出,他於妻子早於2019年9月間協議離婚並分居多年,只是因為車貸問題遲
遲未辦理離婚登記,但雙方對分開生活已達成共識,如今妻子又突然拿行車紀錄器主張早
已不存在的配偶權遭侵害,讓他深感錯愕。
台南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林男與梁女的對話內容中相約打砲,還提及梁女的月經經期、
男性射精、經期結束後馬上進行性行為最容易懷孕等話題,另段對話中,林男向梁女表示
,要在一起就在一起,不要就不要等語,綜合以上均可見2人關係的確逾越男女交往分際

另法官勘驗正宮提供的照片證據,可見林男與梁女的身體及頭部相互緊靠、貼身依偎,一
同舉杯喝飲料,還有2人臉部緊靠、梁女親吻林男臉頰等動作,依據社會一般通念判斷,2
人已如戀人般親密,實在非普通朋友間的互動,酌情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

#打砲 #性行為 #配偶權 #10萬 #台南地院
作者: ttosgion (7382)   2022-11-21 18:14:00
垃圾男!祝你小孩生出來,DNA不符
作者: luyun15 (露露)   2022-11-21 20:29:00
這些對話內容也感覺有像在嘴砲
作者: qwert6502   2022-11-27 10:56:00
為什麼都開行車記錄器 這麼笨還學偷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