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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 11:05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彭姓男子在台中某大學散步認為人煙稀少,竟計畫性物色女大生尾隨進廁所,持水果刀畫
傷她強拉進廁所襲胸還稱「想跟妳做愛」,對方奮力抵抗彭未得手,犯後還稱自己家境清
苦、債務壓力大,法院認為彭所辯根本非他這次做案的理由,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未遂判他
4年10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彭男今年7月1日騎車到大學校園散步,發現人煙稀少認為適合作案,下午4點
多尾隨1名女大生進廁所,一見她使用完開門要出來就猛力推倒,對方嚇到出手抵抗遭彭
手持水果刀畫傷,手指當場血流不止。
彭再持刀強勒女大生脖子拖到殘障廁所內鎖門,並襲胸1分多鐘還稱「我想和你做愛」,
過程中女子驚恐不斷掙扎仍遭彭抓住,因彭擔心聲音過大被發現出門查看,女子立刻反鎖
門躲在內,彭竟還在外叫囂稱「不開門的話,要進去將妳殺了」,還試圖從旁攀爬入內,
女大生再趁隙奪門而出求救。
彭作案後先是變裝逃離,後又重返現場查看有無留下跡證,警方獲報查出彭身分,隔天就
到他家搜索扣得相關作案衣物,彭自知形跡敗露3日自行向警方投案。
彭犯後坦承不諱,有扣案水果刀、衣物,監視器畫面等佐證;彭的辯護人說,彭男自小家
境清苦由外婆扶養長大,現從事油漆工因受網路詐騙,債台高築壓力下才做案,請求依刑
法第59條減刑。
法院認為,彭男是有計畫準備變裝衣物、工具,還到大學內物色做案對象,且持水果刀施
暴、脅迫,惡性重大,直言辯護人稱彭家境清苦、受詐騙負債,並非他這次犯案之正當或
不得已的理由,難認有何情堪憫恕,不予以減刑。
法院審酌,彭造成女子身心嚴重創傷,危害校園安全,但考量犯後全部坦承,依攜帶凶器
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