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抓包小情侶「公園激戰」!父女窗邊「錄影

作者: Hathael (Freddie)   2021-10-30 23:47:27
抓包小情侶「公園激戰」!父女窗邊「錄影PO網」引轟動 下秒…警敲門:你們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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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0即時總覽, 社會萬象, 首頁焦點
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有1對小情侶在去年6月中旬某日上午,在某公園涼亭內「人與人連結」。未
料整段激戰過程都被翁姓男子拍下,並交給女兒上傳至臉書社團,引發網友熱議。警方事
後找到了翁姓父女,並依違反兒童及青少年性剝削起訴。桃園地院日前審理後表示,翁姓
父女明知小情侶未滿18歲,仍私自側錄、散布影片,已導致2人身心受創,故判處1年2月
、1月徒刑,均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據悉,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當時這對在公園涼亭激戰的小情侶,在網路上引起熱議
,且有網友迅速地認出,事發地點就在桃園市龜山區的「幸福社區」,故有網友留言調侃
:「果真是性福社區。」
龜山警分局大林派出所事後調查,確認影片地點確實就在幸福社區涼亭,隨後又透過案發
時間、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拍下這部影片的當事人為1名翁姓男子,因此立即通
知翁男到案偵訊,並依妨害風化罪嫌函送法辦。
翁男指出,他是在住家2樓廚房窗邊看到這對身穿制服的小情侶,忘情地在公園涼亭內激
戰,他不但將整段過程拍下,還傳到了家人的LINE群組。不料女兒在看到影片後,竟又上
傳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因此父女倆連帶遭到起訴。
此案經法院審酌,認為翁姓父女明知2名學生皆未滿18歲,卻依然拍攝其性交畫面,並上
傳至網路散布,已經違反拍攝與散布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故判翁男1年2月徒刑
,翁女1月徒刑,2人均緩刑3年,但還得提供120小時的勞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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