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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6:14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楊姓男子今年4月間透過LINE,與女子約定以4000元代價進行性交易,當晚在永康
區摩鐵見面,女子洗完澡發現床上擺放按摩棒等情趣用品而萌生退意,卻遭楊抓回後以繩
索綑綁雙手,壓制在床上甩巴掌、拉扯乳頭,不顧其反抗,持按摩棒強行插入,女子大聲
呼救被人發現報警處理,楊男酒後衝動行事,賠償40萬元和解,台南地院判他1年10月徒
刑,緩刑4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楊男4月23日透過LINE與暱稱「XX思純外送~營業中~」聯繫,約定以4000元進
行性交易,當晚8時,女子進入摩鐵房間洗澡完出來,發現靠床上擺放情趣用品,心生退
意,不想進行性交易,欲離開該處。
未料,楊將她抓回、以繩索綑綁雙手手腕且壓制在床上後,徒手甩巴掌、拉扯乳頭,不顧
女方掙扎、反抗,持按摩棒插入陰道,強制性交得逞,致女子左臉、右肩瘀青、乳頭紅腫
、手臂、大腿瘀青,及陰部、肛門撕裂傷。因女子大聲呼救,被他人發現報警處理,她才
獲救,警方當場扣得繩索及按摩棒等物。
台南地院審理時,楊坦承不諱,與女子指訴情節相符,且有奇美醫院驗傷診斷書及現場照
片佐證。
合議庭審酌,楊未能戒慎行止,謹守份際,不顧女方意願橫施惡行,所為不當,惟考量他
行為時受酒精影響,衝動行事,致罹刑章,且無前科紀錄,他已坦承犯行,並已與女子以
40萬元達成調解,當場賠付10萬元,獲得女方原諒,堪認他已有盡力彌補女方的損害以尋
求諒解,依法酌減其刑。同時,認他經此教訓,當知誡慎,信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