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造謠「小桃教主」被包養 宅男挨告被判賠

作者: TUZom (低調)   2021-08-14 19:00:50
造謠「小桃教主」被包養 宅男挨告被判賠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33502
https://imgur.com/lUSsHDt
2021/08/10 13:27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住在台北市的廖姓宅男,2019年11月透過臉書,留言聯繫擁有
高n身材,曾出版寫真集的模特兒網紅「小桃教主」陳亮妏,「小桃教主」未回應,廖
男遂於LINE群組中,指「小桃教主」是「用包包(錢財物品)換肉體的妹子」,被包養「
大約1萬元」、「外約都能做愛」,反霸凌的「小桃教主」憤而提告,台中地院依誹謗罪
判處廖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小桃教主」提出民事求償10萬元,台中地院判決廖男
應賠償9000元。
判決書與起訴書指出,經營臉書粉絲團的「小桃教主」,擁有2萬3000多名粉絲(至今年8
月已達12萬多人),廖姓男子在LINE群組中,散發「小桃教主」是「用包包(錢財物品)
換肉體的妹子」,還指「小桃教主」被包養,「你可以捐錢給她培養好感」,「捐到一定
程度就能外約」、「大約1萬元」、「外約都能做愛」。
廖男還瞎掰說,「只知道她常常跟朋友約出去做愛」、「我約過啊」,不料,上述對話訊
息,被粉絲截圖轉告「小桃教主」,「小桃教主」控告後,廖男於法院審理時辯稱,他沒
有誹謗犯意,他不是針對「小桃教主」,不過,台中地院不採信,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
罰金。
「小桃教主」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索賠10萬元,廖男答辯說,求償金額過高,台中地院豐
原簡易庭認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負損害賠償責任,廖男散布「我認識有個
用包包可以換肉體的妹子」、「小桃教主」、「都是被朋友養的」 、「外約都能做愛」
等文字,足以貶損社會對「小桃教主」的評價,但應以9000元為適當,據此判決賠償9000
元,可上訴。
今天PTT人數好少阿 乾
作者: vestal (小狗汪汪叫~)   2021-08-14 19:35:00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1-08-14 19:37:00
不是被給艮,是不給你艮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1-08-14 20:35:00
9000元好便宜
作者: TwixBar (幼稚鬼)   2021-08-14 23:02:00
都去過情人節啦 誰跟你PTT
作者: ludi (春風十里不如你)   2021-08-14 23:33:00
這裡一堆 散播還要吃罰單 網站隨便點都有https://bit.ly/2rCi1MV
作者: juicybottle (果汁罐)   2021-08-15 02:11:00
八卦版-1
作者: frogman1128 (迷彩)   2021-08-15 10:09:00
全力支持時鐘,看來智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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