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二女淪50歲大叔性奴! 母簽賣身契「18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1-06-22 17:11:27
國二女淪50歲大叔性奴! 母簽賣身契「18歲50萬聘金迎娶、提告賠500萬」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622/PPJEEBLN55BPZJT6DRA5NFIG24/
台南一名人母為了錢,竟然不顧癱瘓的丈夫勸阻,
狠心將年僅14歲、正在就讀國二的女兒出賣給50歲的釣蝦場莊姓主任當性奴,
還簽下賣身契
「同意女兒與莊OO為情侶,並同意有性關係,女兒不得交其他男友,
母女不得提告否則賠500萬」,
並以
「生活困難,向莊OO借貸每月1萬元..」
名義收錢,讓女兒被莊男性侵14次,法院日前依14個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判莊男與母親各3年9月、3年1月,可上訴。
這起人倫悲劇緣於2018年間,少女母親因為認識在釣蝦場擔任主任的莊男,
莊男得知少女家境不好,於是向少女母親提議,讓少女跟他嘿咻,
他可以幫少女買衣服、給予金援,還可每月支付1萬元,少女母親見錢眼開,
當場同意,2019年3月9日,依約帶著女兒到一間超市外與莊男會合,
不顧少女意願,簽下她的賣身契。
賣身契中約定,
「立約人母親同意女兒與莊OO為男女朋友關係,並同意有性關係,女兒也同意,
交往期間女兒不得交其他男友,母女不得對莊OO提出任何官司告訴,
若違反上述兩項,母女共同負擔任何法律責任,無條件共同賠償莊OO500萬元」,
還以「母親因生活困難,向莊男借貸每月1萬元…」名義,向莊男收錢。
少女因此陷入人生中最悽慘的3個月,從2019年3月17日起至6月15日,
小蘿莉被莊男帶到同一家摩鐵性侵了14次,每次辦完事,
莊男就會匯款2500元到小蘿莉的帳戶。
剛滿14歲、正值青春期的少女因此性情大變、日漸沉默,
而癱瘓在家的父親得知妻子不顧他勸阻,將女兒賣給莊男,決定大義滅親,
幫女兒討公道,
控告妻子及莊男共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罪。
少女父親指控,莊男曾到家中說喜歡女兒,說要跟女兒交往,
願意每月給女兒1萬元生活費,幫女兒完成學業,等女兒18歲,會拿50萬元聘金迎娶,
太太竟被莊男洗腦,經常幫莊男遊說女兒,要她當莊男的女朋友,
「我回絕不可能,莊OO幾歲,女兒才國二..」,
少女父親說,當時覺得莫名其妙,要太太不要再跟莊男聯絡,
沒想到太太竟瞞著他做出這種有悖倫常之事。
少女則指控,與莊男第一次見面時,莊男就告訴她,有問過律師是否可與未成年人結婚,
之後,莊男拿出2張紙,要她在上面簽名蓋章,說會帶她去買漂亮衣服,簽完後,
莊男每周六、日就開車載她到摩鐵,要她脫衣服,她當下想反抗卻沒力氣,只好照做,
「他就抱我、親我,然後就做愛…我覺得很噁心」。
少女還說,莊男知道她家狀況,每次做愛後就匯錢給她,
媽媽也知道她與莊男做不該做的事。
少女說,曾告訴許姓好友自己的遭遇,也知道跟親密的人才會做愛,
「這種事很害羞,我根本不想跟任何人做愛,
若沒錢或衣服,我不會跟莊OO去汽車旅館做愛」。
14歲少女被媽媽賣給50歲的大叔。示意圖
https://i.imgur.com/uYcDRU4.jpg
法院審理時,莊男雖坦承與這對母女簽下契約、同意書,並與少女到摩鐵嘿咻14次,
但否認引誘少女性交易,他辯稱是出於好心,幫助母女倆才簽約,
而契約中約定「性交」及「男女朋友」,是與少女有相當的感情,莊男還說,
與母女倆談到契約內容時解釋很多遍,少女也聽得懂,
把「性關係」加在契約內容中是擔心被仙人跳,少女母親也知道他和女兒之間有性關係。
少女母親出庭也坦承在女兒的賣身契上簽名,但否認引誘女兒與莊男性交易,
她辯稱自己有憂鬱症,簽約時沒看內容,只聽莊男說要幫助她們母女就簽了,
而且對女兒管教採開放態度,她也不知道女兒和莊男發生性關係,
只知道兩人一起出門,她是到了女兒去嘉南療養院說出實情,
才知道女兒與莊男有性關係。
法官考量,少女母親與莊男簽約前,莊男屢次提出以每月1萬元代價,
作為與少女交往、迎娶的條件,且莊男是50歲中年男子,多次提出「以錢換愛」,
少女母親竟不拒絕,還協助莊男找丈夫商議,在丈夫拒絕後,
自行帶女兒與莊男簽約,導致女兒被性侵14次,再加上少女也說,
「跟親密、相愛的人才會想做愛,若沒錢沒衣服,就不會跟莊男到摩鐵做愛」,
法官因此認定少女母親為了錢引誘女兒與莊男性交易。
法官痛批已50歲的莊男嚴重敗壞社會善良風俗,惡性重大,雖坦承部分犯行,
卻仍一再辯稱是基於幫助母女,且有意娶小蘿莉為妻,物化少女為買賣商品,
考量莊男已賠償少女及其癱父達成和解,依14個共同犯引誘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罪,
判莊男3年9月,至於少女母親為錢出賣女兒,
法官考量她害女兒身心受創、但目前仍需照顧癱夫及婆婆,
且有精神疾病,則判3年1月,可上訴。
(張欽/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00:05
更新時間:16:02
作者: xx5244 (啊你妹~)   2021-06-22 17:14:00
台南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1-06-22 17:16:00
法盲,難到不知道違反善良風俗&違反人權意願&霸王條款的合約不可能成立嗎?
作者: maplefoxs (狐狸怎麼叫)   2021-06-22 17:38:00
又不是要騙法官 是騙母女兩人而已一個月才1W也太可悲 去超商打工都不止
作者: ghostl40809 (gracias)   2021-06-22 17:42:00
好扯的母親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21-06-22 17:44:00
垃圾
作者: IsoRoy (Roy)   2021-06-22 17:47:00
人間悲劇
作者: KevinJay (屎到滿來擦不盡)   2021-06-22 17:48:00
有這種母親真可憐
作者: brag960 (brag960)   2021-06-22 17:50:00
這樣3年?智障法律
作者: Ruruto49 (阿魯拖地板)   2021-06-22 17:52:00
噁心死了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21-06-22 17:55:00
這有契約也沒用,台男請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johnny1125bo (ppboy)   2021-06-22 18:04:00
好噁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1-06-22 18:21:00
保護自己是什麼意思?@applebird
作者: q8q3suian (q8q3suian)   2021-06-22 18:27:00
阿不就人口販賣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06-22 18:43:00
這個劇本太扯了......
作者: emptyway (道瑜空)   2021-06-22 18:52:00
扯欸
作者: Qedosh ( )   2021-06-22 18:58:00
賤人怎不自己去賣,再醜一次700還是會有生意
作者: manadrtoto   2021-06-22 19:09:00
媽的 兩個爛人 女兒這輩子算毀了
作者: trapt (aa)   2021-06-22 19:37:00
3年 你認真?
作者: flyhattmann (茶哉)   2021-06-22 19:46:00
達成和解???
作者: NikkiNikki (nikki)   2021-06-22 19:47:00
三年出來差不多剛好滿18
作者: konas (夏日飛翔)   2021-06-22 19:47:00
才三年?法官下輩子最好不要是女人
作者: breeze1108 (breeze)   2021-06-22 20:25:00
噁心
作者: CK5566 (56不能亡!!!)   2021-06-22 20:34:00
垃圾老不休,現實遇到絕對打死你
作者: Devonius (柴柴與宅宅)   2021-06-22 20:40:00
噁心不能接受
作者: Qtrad (why)   2021-06-22 20:56:00
現在的台灣怎麼可能有這種事 不要騙我了^^
作者: MONKEYBEN (三下痣久)   2021-06-22 21:10:00
鬼母
作者: blitz (WTF)   2021-06-22 21:12:00
才三年!?? 到底是怎麼判的
作者: WenGu (溫菊)   2021-06-22 21:44:00
真誇張的母親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21-06-22 21:52:00
3年
作者: c44304 (安安娜貝爾)   2021-06-22 21:58:00
狗養14年都有感情 女兒養14年妳拿去賣?
作者: boardsee ( bobby)   2021-06-22 22:07:00
太誇張了 這母親好吃懶作到賣自己小孩? 親生的嗎
作者: hoip (呼呼吧)   2021-06-22 22:20:00
是說14個3年嗎 加起來42年
作者: loveandy58 (Mars)   2021-06-22 22:31:00
垃圾
作者: suballhome (佚無名)   2021-06-22 22:37:00
科普一下 跟性有關的契約幾乎都違反善良風俗而無效情侶間當情趣可以 別肖想可以控制對方當性奴
作者: tallolz (透)   2021-06-22 23:02:00
到底有多智障以為這種合約有效
作者: FlyBird   2021-06-22 23:08:00
低能媽媽,跑uber eat月入六七萬的大有人,有需要去賣女兒嗎?
作者: sy031653 (最愛棒球)   2021-06-22 23:10:00
給他打十倍AZ疫苗,讓他猝死
作者: payneblue (OldManHall)   2021-06-22 23:28:00
幹,不要生小孩來糟蹋,破麻
作者: benage (阿邊)   2021-06-23 00:16:00
垃圾
作者: remember69 (玻璃心先生)   2021-06-23 01:02:00
3年幹性侵未成年少女14次才三年
作者: julyfish01 (七月魚)   2021-06-23 01:19:00
太扯了!!這個媽媽怎麼想的,不心疼小孩嗎?
作者: bonechamber (cencen)   2021-06-23 02:05:00
天下無不是的...媽媽,恭喜重判三年
作者: Lilyzoea6 (Lilyzoea6)   2021-06-23 06:45:00
垃圾母親 工地臨時工一天都有1500 外送好好跑也不差 這根本敗類只聽過女兒被性侵剁人家手腳 第一次看到賣自己女兒的
作者: h458791123 (pig)   2021-06-23 08:43:00
某樓用一種近乎菁英式的口吻認為每個人都該懂民72,真噁心
作者: Derrick906 (HsuPo)   2021-06-23 08:49:00
幹你娘勒
作者: jamessytba (James)   2021-06-23 10:13:00
明明法條可以到七年以上 法官氣憤又怎樣?
作者: to087851285 (皮仔)   2021-06-23 10:36:00
雜碎
作者: r1006274 (毛頭)   2021-06-23 11:11:00
才一萬還是借的 不如去7-11還有22k 這是媽媽也想被幹吧
作者: sentiment (情感肺紋)   2021-06-23 11:27:00
呵! 三年
作者: yeeouo (林翔)   2021-06-23 12:21:00
30年差不多 3你媽 恐龍法官
作者: peter0913 (我是彼得)   2021-06-23 12:24:00
這個媽媽真的該死,再怎麼缺錢也不該推自己的小孩入火坑
作者: breakfastt (朝食t)   2021-06-23 12:39:00
幹 這跟我前幾天玩的遊戲劇情一模一樣
作者: aszxdc12 (小田鼠)   2021-06-23 13:00:00
垃圾
作者: kobala (悠閒)   2021-06-23 14:04:00
這母親跟主任丟到滿是COVID-19病毒的毒氣室可以嗎讓他們出來後可以體驗甚麼叫快樂缺氧
作者: QQbrownie (香蕉)   2021-06-23 14:15:00
唉 低端真的只會更低端
作者: doublelove82 (灰姑娘阿兵哥)   2021-06-24 05:11:00
他女兒也坦承為了錢跟衣服阿 這男的真虧
作者: s820912gmail (MR S)   2021-06-24 07:46:00
噁心
作者: JOHN001123 (阿機)   2021-06-25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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