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男戰少女1天4回 代價4年和6月徒刑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1-06-07 15:10:13
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3560547
2男戰少女1天4回 代價4年和6月徒刑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06/07/phpRqaKcN.jpg
示意圖
2021/06/07 07:3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男子阿國(化名)與未滿14歲網友小茹在住處「嘿咻」後,又
找友人阿清(化名)到摩鐵,1天「愛愛」4回合,高雄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分別判處
阿國、阿清有期徒刑4年和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阿國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小茹後,於2019年4月28日,駕車前往台東縣對
方住處後,載回屏東縣滿州家裡聊天,並在當天下午3時,涉嫌與她發生性關係。晚上,
阿國載她回去,抵達台東時,因小茹不願意回家,只好開車折返屏東。
阿國返回途中,行經屏東市接友人阿清,並於29日凌晨2時32分,投宿屏東縣潮州鎮星河
汽車旅館休息期間,阿清雖不知小茹未滿14歲,但從她的容貌外觀及言談舉止,主觀上可
預見未滿16歲,涉嫌在房間內涉嫌要求她口交,再接續以手指插入私處性侵得逞。
當時在旁的阿國見狀,頓時萌生淫念,要求小茹比照辦理幫他口交得逞。隔天上午,阿國
等人開車離開摩鐵,並送阿清回去後,於上午9點多,2人又在車內「炒飯」。案經小茹父
親報警,潮州分局分局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今年1月底,屏東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阿國3罪各處徒刑3年2月,併執行4年;阿清
則處徒刑6月。2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駁回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
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06-07 16:57:00
感覺阿國被阿清害慘 就是阿清逼小茹哈棒才會去報案不然小茹主動要求過夜 就是想和阿國在一起
作者: lykwei33   2021-06-07 23:41:00
記者地理很差,回滿洲途中經過屏東市是要怎麼經過,還經過潮州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1-06-09 04:38:00
沒十足把握可以全身而退真的不要幹傻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