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店長性侵傳播妹還稱和解書是黑道脅迫 法官不採信判刑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2-06 15:18:42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236276
2021-02-06 08:09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某KTV陳姓店長,被控在店內包廂性侵傳播妹小蘋未遂,他否認性侵犯行,辯護律
師稱小蘋的經紀人夥同黑道脅迫陳和解,認和解書無證據能力,法官勘驗監視影帶發現在
場人無粗暴行為,未對陳暴力脅迫,認和解書具證據能力,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
將陳男判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在台中市某KTV酒店擔任店長幹部,於2019年7月4日清晨,邀傳播妹小
蘋,至包廂與他喝酒、聊天,未幾,仗藉酒意,以左手勾搭坐於其左側的小蘋肩膀,竟詢
問她可否為他口交,雖小蘋當場明確拒絕聲稱「不要!不行!」。
陳男仍以左手強壓小蘋頭部,對她施以強暴,迫使她屈身,並同時以右手解開所穿著牛仔
長褲拉鍊掏出下體,欲脅迫她為他口交,然因小蘋伸手挺身掙扎堅持反抗終未得逞,陳男
驚覺自己恐鑄大錯,起身如廁,被害人始趁隙離開包廂,事後報警。
陳男否認強制性交未遂犯行,辯稱「我有將左手勾搭坐於其左側小蘋肩膀,但僅有喝酒、
聊天,並無其他舉動,無要求她為其口交,未有拉開褲子拉鍊掏出下體,亦沒有用左手強
壓她頭部,只有輕打甲女頭部」。
辯護律師主張陳與小蘋所簽立和解書(和解金額為7萬元),是她經紀人於2019年7月10日
夥同自稱「武哥」所屬5位黑道人士,前往KTV對陳施壓求償,陳受迫所簽立,屬私人不法
取證,無證據能力。惟經法官勘驗監視錄影光碟,勘驗內容,僅能看見有多人進入KTV內
,並與在場人士對話。
因監視錄影光碟並無聲音,無法得悉在場人士談話之內容,然該些進入KTV之人並無粗暴
之動作,亦無對在場之陳男作出任何暴力脅迫之舉,難認陳男有何因遭脅迫而簽立和解書
情事,因此認定和解書具證據能。
二審合議庭以陳男仗恃身為KTV店長, 竟對甫任傳播小姐之被害人施強暴,欲以口交方式
進行性交,倖經被害人掙脫,始未得逞,所犯手段及惡性均非輕,雖陳男於犯罪後立即與
被害人達成和解並予賠償,然竟始終空言否認犯行,予以判刑。
作者: j234533 (勃笑→六親不認死路一條)   2021-02-06 17:20:00
每日一噓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21-02-06 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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