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滿女友要分手 持料理刀恐嚇要毀容性侵得逞判重刑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1-07 14:56:16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155133
2021-01-07 13:44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民魏男不滿同居女友小蘋要分手,2年前欲強暴她,小蘋大力掙扎踢到魏的下體,
魏嫌即持料理刀,恐嚇要對小蘋毀容,以刀柄重擊被害人鼻樑、額頭,被害人心生畏懼,
任憑魏男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7年6月。可上訴三審。
判決書指出,68歲的魏男與小蘋原為男女同居朋友關係,因小蘋提出分手心有不甘,遂於
2018年10月24日下午,以修理音響為由,進入她的住處內,要求與她發生性關係被拒,強
行在沙發上玷辱被害人。
施暴過程中,魏男因小蘋不斷反抗,他將她抱至飯桌上,欲繼續對她為強制性交,然因遭
她掙扎推開並用腳踢到他下體而未果。魏欲繼續對小蘋為強制性交行為,但因她不願配合
,且不斷掙扎、反抗,他至該廚房內取出料理刀1把,再進入房間內,以料理刀碰觸她的
臉頰,向她揚言要讓她毀容。
魏以料理刀柄敲擊小蘋的額頭、鼻樑、右後腦杓等處,造成被害人受有鼻樑、額頭10X5公
分鈍傷的傷害,使她心生畏懼,而不敢反抗,任由他對她為強制性交。經被害人報警處理。
魏男坦承,當天傍晚時,有前去小蘋家中待至翌日零時許才離去。但他否認對她攜帶兇器
強制性交犯行,辯稱「我有性功能障礙,當天沒有與她發生性行為,而且我是拿不沾鍋的
鍋鏟拍她額頭,不是拿料理刀」。二審合議庭不採信,予以判刑。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1-01-07 15:08:00
第一次看到男生如此希望自己性無能的....那就請政府滿足他所述說的內容吧...
作者: QQeevv (qq)   2021-01-07 15:46:00
這個太誇張 不能怪台女
作者: kyoiori100 (凱子)   2021-01-07 23:08:00
6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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