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控性侵女友的17歲女兒 少女平靜如常他判無罪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10-03 11:53:37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906599
2020-10-03 06:48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男子阿龍(化名)被控性侵女友的17歲女兒,他坦承指侵少女,但是在你情我願下所為,
絕無強迫傷害少女,法官以2人發生親密行為後,少女未見有何遭性侵後的逃離、迴避、
恐懼、受辱、責難、怨懟等激烈情緒,反而平靜如常,僅再三詢及是否須避孕,遂以罪嫌
不足,判阿龍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阿龍與少女的媽媽小美(化名)是男女朋友關係,他平時與少女同住,而
小美長期在南部工作,偶爾才會返回他的住所。去年12月16日凌晨,他與少女在房間內聊
天,之後他開始擁抱、親吻少女,少女則逃離至他的房間,之後睡著。
同日上午,在他房間內,待少女醒來後,阿龍以手指插入被害人陰道,本欲進一步以生殖
器性侵時,遭被害人以膝蓋抵他的腰部,並將身體貼近阻止,2人僵持一陣,他才放棄。
少女事後將此事告訴生父後提告。
阿龍坦認有對少女指侵,且在欲進一步時,遭少女以腿腳之膝蓋夾住被告腰部,並同時身
體貼近等方式,阻止他,他始放棄性侵害,堅決否認強制性交犯行,並辯稱他對於被害人
所為的親密行為,均係在與被害人你情我願之下所為,其絕無強迫、傷害被害人,亦未對
被害人施予暴力。
他供稱掀起少女上衣親吻被害人胸、腹部,撫摸被害人下體,以手指指侵被害人,且脫下
被害人內褲等過程中,均係在被害人你情我願之狀態下,被害人在過程中並未推開他、未
曾說話、未用手推他,亦無牴觸之動作,他認為被害人是同意的等情事,應屬明確。
少女與阿龍間發生親密行為後,2人以LINE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內容,被害人事後曾向他詢
問是否需要吃避孕藥,他則回稱不用,或謂係安全期,或稱沒在裡面,不用;被害人再三
擔心是否受孕期,萬一受孕等情。
法官審酌,2人發生親密行為後,少女未見有何遭性侵後之逃離、迴避、恐懼、受辱、責
難、怨懟等激烈情緒,反而平靜如常,甚至回房繼續就寢,而且與阿龍通訊亦未曾有何嚴
厲怪責他的言語,僅擔心或將受孕再三詢及是否須避孕,應非強制性交的性侵害犯行,遂
判阿龍無罪。
作者: Yamada (山田底迪)   2020-10-03 12:29:00
判決書不會留個連結就好賺稿費喔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20-10-03 16:34:00
這女兒自己也有病
作者: AKAgg (TachibanaAA)   2020-10-03 20:35:00
複製貼上這樣有稿費可以賺歐
作者: hebemike (秋墳鬼唱詩)   2020-10-04 11:18:00
複製貼上只有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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