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孩玩手機驚見「爸激戰阿姨」!正宮心碎

作者: MidoBanA (美堂)   2020-06-26 19:32:23
新聞雲
小孩玩手機驚見「爸激戰阿姨」!正宮心碎談判…小三嗆:寧殺人也不讓妳告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吳姓人夫與宋姓女子搞婚外情,赴摩鐵開房間不忘錄下親密影片
結果吳男小孩玩手機時,不慎點開雲端空間,吳妻當場傻眼,整起姦情才因而曝光。
孰料,吳妻找宋女談判時,竟遭嗆「願犯下殺人罪也不願讓妳告通姦」等恐嚇字句
除了提起刑事告訴外,民事分別向丈夫及宋女求償10、40萬元精神賠償金。
判決指出,吳男隱瞞婚外情多時,卻在2017年5月底間因「小孩玩手機」而露餡。
同年9月吳妻決定找宋女赴咖啡廳談判
怎料,對方得知她準備提告、索賠後,竟開嗆「願犯下殺人罪也不願讓妳告通姦罪」
「殺了情夫一家再自殺」等語。
隔年2月間,宋女甚至直衝到家門口堵她
不斷打電話要求「出去解決、傳訊息恐嚇「我跟我兩個小孩的命你拿去」
「今天不見,明天見,你要搞大我陪你」
外遇一事已讓吳妻相當心煩,又面對這樣的恐嚇
令她身心俱疲且非常擔心自身安全,決定求償。
對此,宋女坦承確實與吳男發生關係,也有與吳妻談判
不過矢口否認有相姦、恐嚇一事,辯稱吳男當時追求曾傳「身分證配偶欄空白照」給她
才會因而受騙與吳男相戀,另外當時「願犯下殺人罪」言論
純粹是急著向吳妻解釋自己也是受害者
無奈吳妻不願相信,才會脫口而出,絕無恐嚇之意。
不過,法官調閱相關通聯紀錄
吳男與宋女曾提及「現在我更是很清楚你不會為了我放棄你的家庭」
「身分證是要保命的」
確認宋女知道吳男已婚事實,兩人為了躲避相姦罪責欲蓋彌彰
企圖以身分證件搪塞卸責。
刑事部分,去年橋頭地院審酌後,依相姦罪、恐嚇危安罪
判宋女有期徒刑3月、拘役50日,各得易科罰金9萬元、5萬元
至於吳男涉通姦罪等部分,已獲吳妻撤訴。
民事部分,橋頭地院認定吳男、宋女破壞婚姻配偶權應屬有據
宋女恐嚇行為確實讓吳妻的生命、身體安全感覺遭受威脅
因此最終判宋女賠20萬,吳男則要賠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23/1744549.htm
作者: iampig951753 (姆沙咪豬)   2020-06-26 22:28:00
通姦罪能拯救失和的夫妻嗎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20-06-26 23:03:00
看偷吃者的道歉誠意啊,不再犯當然能原諒,死性不改的起碼也要坐牢或罰錢
作者: whitecow (whitecow)   2020-06-27 12:24:00
罰罰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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