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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男與國中女生嘿咻3次 獸行被揭拿出20萬要和解:她又不是第一次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男子與國中一年級女生3次嘿咻,少女母親怒斥男子「連自己阿妹仔也做這種事」
男子未否認說:「對不起,我喝醉了,要多少錢你說」、「你女兒又不是第1次」。
事後男子託胞弟拿20萬元要和解遭拒。
宜蘭檢方以男子涉及與14歲以下之人為性行為罪起訴男子。
起訴書指出,彰化楊姓男子2014年12月起,多次與國中一年級的少女發生性關係。
被少女表哥發現兩人LINE親蜜內容
如:少女傳給楊男說:「我去你家的時候很舒服」等
及楊男回說:「什麼時候去找你,不要跟媽媽說」等。
少女母親更去電楊男怒斥「連自己的阿妹仔也做這種事」
楊男坦承與少女的事並回說:「對不起,我喝醉了,要多少錢你說」
「你女兒又不是第1次」。
事後男子託胞弟拿20萬元要和解遭拒。
少女則是承認與楊男有性行為,而楊男坦承也知道她當時是國1女。
檢方認為,楊男與少女3次性交應分論併罰,且楊男未強迫少女發生性行為
以楊男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行為罪起訴。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18/17407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