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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1 16:43 聯合報 / 記者賴郁薇/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市周姓男子去年4月16日深夜在超商內遊蕩,瞅見1名女子在操作ATM提款,一時色慾
薰心,悄悄地步步逼近,刻意尾隨女子,接著趁女子猝不及防,出手摸一把女子臀部,性
騷擾得逞。高雄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周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
訴。
判決指出,22歲周男襲臀正在操作超商提款機提款的女子,被害女子嚇得花容失色,當機
立斷決定報警處理。警方介入調查,調閱超商監視器畫面,再加上女子指證歷歷,周男性
騷擾犯行明確;周男到案也坦承犯行,全案依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法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周男坦承性騷擾,法官認為,周男趁女子毫無防備時,故意觸碰女子臀
部,明顯缺乏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及心理感受,造成女子心理陰影,性騷擾行為也對兩性
平權產生不良影響,周男行為相當不應該。
然而,高雄地院考量周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他患有思覺失調症,依依違反性騷擾防
治法,判處周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