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女友同意脫衣LINE視訊 男友沒存檔也慘了

作者: KingChang711 (十二星超級上將)   2019-11-10 16:45:12
就連成年女性都要小心怕翻臉不認人了
更何況是未成年了
高雄曲先生以後別再犯了
不過少女的外婆是怎麼知道的呢
曲先生太白目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156242
小女友同意脫衣LINE視訊 男友沒存檔也慘了
2019-11-10 16:05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曲姓男子去年交往僅15歲的國中女學生,兩人深夜透過LINE「視訊通話」時,曲涉
引誘女友脫掉衣服,供他觀賞全身裸體,結果少女家人瞥見察覺不對勁報警提告;雖然
少女的裸體影像並未存成檔案,但已屬猥褻影像的電子訊號,高雄地院依犯引誘使少年
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曲1年徒刑,宣告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擔任檢驗員的曲姓男子去年與15歲國中女學生交往,去年6月12日晚間11點
多,他用手機LINE視訊通話,要少女脫掉衣物,全裸給他欣賞,少女當時在房內同意照
做,讓曲透過LINE視訊看著她裸體;不過少女外婆察覺有異,趕緊告訴少女母親,隨即
報案,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曲姓男子到案承認是他要求脫衣裸體視訊,合議庭認為,少女案發時僅15歲,曲姓男子
要求她用視訊方式,傳輸全裸的電子訊號,已經足以刺激、滿足性慾,引起一般人羞恥
或厭惡感,有礙社會善良風俗,明顯違法。
合議庭怒批,曲姓男子案發時是大學畢業已在工作,相對少女仍是在學,對兩性關係懵
懂,卻藉雙方交往,引誘少女脫衣裸露全身給他看,難認有情堪憫恕,不給予減刑,但
考量這段影片沒有被另儲存,曲也認罪表示後悔,並達成和解,少女家屬也表明不再追
究,宣告緩刑4年、期間保護管束,並應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作者: ilovetheusa (Michael L. )   2019-11-10 17:09:00
你是不是來秀簽名檔的
作者: sumo78 (Q0Q)   2019-11-10 17:24:00
那是誰那個臉好討厭
作者: Red22795555 (red22795555)   2019-11-10 18:00:00
林泓育
作者: rukawa28 (壽豐臣秀吉 是也)   2019-11-10 20:21:00
陳痣遠
作者: dorozo779 (黑幽不黑)   2019-11-12 16:18:00
樓下有收到全裸的聲波訊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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