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控性侵16歲少女 法官認無證據違反少女意願判無罪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19-10-25 11:49:26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124782
2019-10-25 08:27 聯合報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市廖姓男子被控性侵少女,辯稱僅以手指插入少女陰道,他親吻、撫摸少女時,對方
未抗拒且環抱他,並非性侵。警方在少女陰道深部檢出與廖型別相符DNA,法官認廖以性
器插入可能性較高,但少女已滿16歲,且無證據證明違反少女意願,判廖無罪。全案可上
訴。
檢察官起訴指出,少女在外打工時認識廖男,去年6月9日凌晨,廖對少女佯稱要她出去走
走,卻以機車載到他的住處,違反少女意願強制性交得逞,涉犯妨害性自主罪。
廖男辯稱,去年6月初就曾與少女一起去看海,6月8日晚上10點半接少女下班,兩人到外
木山看海到晚上11點多才送她回家。翌日凌晨零點多,少女用LINE傳訊息要求,才又騎機
車去載她出門。
廖說,經少女同意一起回他家後,直接走入位在地下室的房間,兩人有親吻及愛撫行為,
少女都未反抗,且用雙手環抱他。後來他有以手指插入少女陰道,但沒有將陰莖插入,過
程未見少女抗拒。
法官查出,被害少女接受檢察官初訊時稱,當晚進廖房間後坐在床邊,廖關燈並趴在床上
玩手機,不久叫她坐在他身上,接著轉身壓住她,並強行脫去她的褲子,以手指插入陰道
,再脫去自己的褲子,以生殖器插入抽動但未射精,還說未弄破處女膜。
她因太害怕所以喊不出聲,也沒法用力推開他;會用雙手環抱廖,全因過於恐懼,不想看
到廖的臉。
法官認為,少女先坐於床邊,後坐於廖男身上。廖換姿勢在上位時,少女還環抱他。當晚
少女並未受傷,處女膜完整。少女在審判中具結,當晚在廖家中停留約1小時,事後由廖
載她回家,隔天彼此還有以LINE聯絡,有違被害人反應常情。
法官指出,警方在少女陰道深部檢驗出男性Y染色體DNA-STR,與廖型別相符,研判廖以性
器插入可能性較高。刑法關於性交定義,以性器或以指插入皆為性交,廖承認以手指插入
,否認以性器插入,無損彼此有性交事實,然因少女年滿16歲,無證據證明廖違反少女意
願,判決無罪。
作者: ilike100 (ilike100)   2019-10-25 11:52:00
樓下你怎麼看
作者: Adonis1121 (夢到自己是小開)   2019-10-25 11:59:00
廖男有堅守16歲這條線
作者: littlepogi (普及)   2019-10-25 12:04:00
處女膜完整但研判有性器進入 法官的意思是...
作者: ALEGG (吃我的波紋啦)   2019-10-25 12:05:00
被認證了 幫QQ
作者: attpp (小豬呱呱叫)   2019-10-25 12:15:00
好法官?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9-10-25 13:19:00
好細!
作者: DATION (昊仔)   2019-10-25 16:02:00
這判決廖男該高興還是悲傷了......
作者: EyeTaiwan (鑽石肥宅)   2019-10-25 17:02:00
6月9
作者: tikowm (小水母)   2019-10-26 12:18:00
這老二是要多細才能讓處女膜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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