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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帶男人回家嘿咻 妻苦守廿年崩潰
107/08/29
許姓男子帶回家偷情,她崩潰訴離並向二人提四百萬求償,新北地院法官勘驗錄音筆後判定,二人確有通姦情事,侵犯蔣女配偶權,判各賠五十萬合計一百萬。
老公的男伴 不只一人
蔣女提訴指,她與丈夫婚後很少交談、幾乎沒性生活,但她仍對婚姻盡心奉獻,照顧丈夫生活起居。不料,去年八月,她卻發現丈夫與「乾爹」有「特殊」曖昧關係,丈夫還另結新歡,與任職公部門的許姓男子交往,多次出遊幽會,甚至共赴中國廈門。
蔣女主張,她因察覺家中有陌生人進出,衣櫃無故遭翻動,因安全考量才在房間內放錄音筆,沒想到事後一聽,驚覺丈夫竟帶許男回家調情、發生親密行為,她大受打擊,精神幾近崩潰,決意結束廿年來有名無實的婚姻。
衣櫃被亂翻 錄到偷情
林、許二人則反控,蔣女是以侵害隱私權方法取得錄音檔,不具證據能力,錄音內容也無法證明有發生性行為。
決意離婚 要兩男賠償
法官認為,蔣女在房內放錄音筆確有不當,但通姦地點本來就很隱密,舉證極度不易,同性交往蒐證更是困難,且蔣女沒使用暴力等行為,不法程度尚屬輕微,未過度損害二人隱私權,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老公和男友 各賠五十萬
法官勘驗錄音檔案,內有二人喘息聲,還有人說「脫光、舔」,許男甚至稱林男「老公」,並開口要求「打出來」。
法官認為,這些對話絕非一般朋友聊天、活動時會講的話,二人確有通姦,侵犯蔣女配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