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真] 妻子有提供性服務的義務跟必要嗎?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8-06-12 00:28:19
當然是沒有 婚後無論男女也都還是保有性自主的權力
並沒有說婚後 男方或女方就有向他方提供性服務之義務
婚姻的守貞義務 只是說限制 夫妻之一方跟第三人自由性交的權力而已
並非說就有義務與對方性交 有人可能會說 夫妻有同居的義務
第一個夫妻同居義務指的只是以永久生活為目的共居一室的義務而已
第二個夫妻同居義務也無法強制執行
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10款可歸責於他方的離婚事由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從上面可知就算對方不跟你性交,你也無法主張上面十項離婚理由請求判決離婚
唯一可以用的只有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然後法院也許會用破綻主義 同意你離婚 但你也可能被認為也有過失
無法請求損害賠償就是了。
http://www.wanqing.biz/divorce05.htm
也許你可以好好考慮跟老婆溝通,如果雙方歧見還是太大可以考慮兩願離婚。
作者: ryuke (no holidays)   2018-06-12 00:35:00
在本板看到這篇太認真了XD
作者: lobo9688 (lobo)   2018-06-12 00:42:00
法律不外乎人情,雖然同居義務不代表性關係,但是一般法官會以不履行同居義務做理由而判決離婚。
作者: lloop (................)   2018-06-12 00:59:00
對不起,我走錯版了。我以為是西斯版@@
作者: gn00353776 (gn00353776)   2018-06-12 01:09:00
但性生活屬同居義務內容之一環,法官會判離婚的原因,因為法官沒有辦法判應履行夫妻義務,就是不能強迫雙方去做這件事,所以就會判離婚
作者: Hey2 (Hey)   2018-06-12 01:11:00
等你遇到不會去外面亂來再說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8-06-12 01:15:00
說不定要求離婚 反而順了妻子的心意XD
作者: flightless (飛)   2018-06-12 01:35:00
這不是2就是4 只會搬法條 卻不知其中意義 法匠?
作者: ggirls (哥)   2018-06-12 02:29:00
沒獨立思考力
作者: sliver5525   2018-06-12 05:46:00
逼你亂來 換她題離婚 再爽賺贍養費 計畫通
作者: Qwerty99 (QwQ)   2018-06-12 05:51:00
這篇讚讚
作者: maintainking (持久王)   2018-06-12 08:16:00
好累 不要結婚就好了
作者: livelydance (香)   2018-06-12 08:17:00
太認真回文了,我太笨看不懂樓上別以偏概全,性生活要雙方用心經營很多人結婚就隨便,男人連前戲都省的大有人在老婆沒踹飛就不錯了,情趣很重要啦
作者: cvccvv (cv)   2018-06-12 10:39:00
這樣不能幹老婆又不能出去幹的 還是離婚比較便利你財產很多嗎??
作者: deathslipkno (Soloist)   2018-06-12 12:35:00
推法律人,如果不想離婚時要分財產,請不要使用夫妻共有財產制喔~
作者: wagotow (^^)   2018-06-12 14:59:00
我之前印象中,有看過妻子一直不同意行房,最後老公訴請離婚成功的判決。
作者: cyre (塞兒~♂)   2018-06-12 17:02:00
性需求永遠是正當的,只是不能強制違反他人意願不管有沒有涉及感情與心靈,性需求永遠是正當的
作者: shyann (zzz)   2018-06-12 22:02:00
我記得有不只一例 是一直不給行房 最後成功判離婚的
作者: berryc (so)   2018-06-13 02:26:00
就跟你硬來, 只要不要弄到對方有傷, 就算她去法院告你性侵也很難成立. 性侵案件女方沒明顯外傷, 告成的有多少案例是父妻? 很少夫妻 打錯字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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