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Uber司機摩鐵性侵爛醉女客判8年 檢上訴判更輕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18-02-12 16:53:34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981419
2018-02-11 17:34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即時報導
台中2016年10月間發生Uber司機撿屍性侵案,賴姓男子與Uber合作接獲公司派遣載一名喝
醉了女子,他自行取消叫車紀錄,看已爛醉女子將他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警方清查監
視器畫面追查,台中地檢署將這名司機起訴,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檢方再上
訴,二審合議庭法官審酌在審理期間司機與被害人和解,改判7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在家油站打工的賴姓男子註冊Uber駕駛後,前年10月3日晚間接獲派遣通知
,前往台中一家餐廳載客人,該名女子喝醉,是友人幫她叫車,賴抵達後女子對於是否搭
乘該車猶豫不決,賴便取消開車紀錄但未離去,女子最後仍由同事攙扶上車離去。
賴姓司機看女子意識不清將她載到汽車旅館性侵,過程中女子清醒不斷掙扎,賴拉她的頭
髮並毆打,造成女子胸部與四肢多處擦傷,她趁著賴到廁所之際傳LINE「救我」給朋友,
賴發現加以制止,並向女子說他是Uber司機,要她不要尖叫教會載她回家,女子不得不配
合並回到居所,隨後驗傷報警。
賴姓司機起初辯稱「她太累了,想休息叫我載她去汽車旅館」、「過程她還很享受」等,
檢方認為賴姓司機一審否認犯行還捏造女子索取金錢而誣陷他,一副因與酒醉女子發生性
行為而有屈難伸,完全沒考量對被害人的傷害,犯後毫無悔意,一審判太輕。
合議庭法官認定賴姓男子為Uber司機,與計程車一樣供不特定人運輸交通工具,見女乘客
因酒醉,將她載到汽車旅館,使她孤立無援受侵害危險倍增,屬加重強制性交罪,法官審
酌加重強制性交罪最輕本刑為7年,原審判決已適度反映被告在犯罪後試圖卸責的僥倖心
態,加上二審審理時賴姓司機認罪並表示悔意,去年底在民事賠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
此撤銷改判。
作者: rukawa28 (壽豐臣秀吉 是也)   2018-02-12 18:25:00
少四個月
作者: wubai1119 (EIGRP)   2018-02-12 18:45:00
少六個月吧
作者: hobbes (go! Chen)   2018-02-12 18:46:00
和解少6個月。
作者: coco100 (童話故事的最後)   2018-02-12 22:48:00
Uber司機不繳稅還性侵 活該
作者: derek002 (derek002)   2018-02-12 23:45:00
去牢裡刷龜頭啦
作者: shellhelix (東看看西看看)   2018-02-13 07:53:00
小黃不意外(咦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2-13 11:58:00
計程車司機有繳稅??笑話
作者: xl3andbp6 (來聊天來聊天)   2018-02-13 15:21:00
我是沒研究啦不過有腦子的會知道運轉手要繳稅吧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8-02-14 02:24:00
1F數學老師在後面,他非常火
作者: b23053812 (GB)   2018-02-14 05:03:00
計程車有繳稅算常識了 不知道的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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