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館長」力挺的「武狀元」被控性侵 一二審皆無罪

作者: AAAB   2017-10-18 21:52:06
「館長」力挺的「武狀元」被控性侵 一二審皆無罪
2017-10-17 10:25
有「武狀元」稱號的散打高手于志宇,前年遭女學員控訴以手指抽插她下體還逼迫口交,
台北地院認為無明確證據證實于強制性交,于事後和女學員的簡訊對話也提到「是你後來
說OK我們才開始的不是嗎?」,判他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判上訴駁
回。
于志宇(47歲)在台北市開設拳館,曾獲1997年全國、2000年北市自由搏擊等冠軍,號稱
能「一個打十個」。網路紅人「館長」陳之漢曾力挺于稱不管判決如何,于志宇還是他的
師傅,還說「人可以不講任何交情或恩情嗎?如果可以,那你這個人是個混帳」。
2015年8月13日,于以「看微電影」為由,邀提告的女學員到拳館房間。女學員指控,當
時于親她胸部,她拒絕說「不要」、「你會錯意了」,但于志宇卻脫去她衣物,並將手指
插入她下體抽插,並壓著她的頭命令口交2、3次。她事後向其他教練訴苦,對方勸她報警
,案件才曝光。台北地檢署依利用權勢性交罪起訴于。
于則出面喊冤,強調兩人是「你情我願」,兩人是合意性交,當天女學員根本不是來拳館
練習,而是來找他玩。于說,女子來拳館前已習武3年,也取得健身指導員證照,兩人互
動很好,也曾相約出遊,他認為兩人可以「更進一步」。
于說,事發時他以為女方害羞,閃躲說「不要」,他徵得同意才指交、請她幫忙口交。在
第二次口交時,女生拒絕,他也就未繼續,並未強暴。
被害人表示,于志宇稱離婚1年了,這1年來都都沒碰過女人,因緊張而沒辦法勃起,但她
因很害怕,不敢用力敲打他。
北院審理認為,女子學習自由搏擊至少3年,並非無能力抵抗的孱弱女子,竟能容于拖掉
她衣褲,且她事後也沒驗傷,審理間傳訊也不到庭,不能直接認定于有罪。北院指,于曾
傳訊息問「每個人喜歡的方式不同,我以為那是妳想要的情趣」,主觀上並未認知違反女
方意願,且女學員也承認于有追求之意,沒明確拒絕,于那天還向其他學生說有「特別約
會」,請其他學員先離開。
高院維持一審見解,駁回檢方上訴。因于一、二審皆獲判無罪,若檢方還要上訴,必須受
刑事妥速審判法條文拘束。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61262
作者: mess (妹死)   2017-10-18 22:44:00
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yuechen (大谷結衣)   2017-10-18 22:51:00
反觀中信五虎將
作者: Rorschach (大俠愛吃漢堡包)   2017-10-18 23:32:00
作者: new4950 (小蚯蚓)   2017-10-19 00:27:00
現在的女生真可怕
作者: shepherdhunk   2017-10-19 00:28:00
台女日常
作者: a51907 (重重)   2017-10-19 03:04:00
檢察官一定也是台女,這種案子還一直上訴
作者: navysoider (胖胖貓兒)   2017-10-19 04:32:00
現實問題根本就是因為檢察官垃圾太多,無限上訴刷業績
作者: bisconect (李東翰)   2017-10-19 04:50:00
認定非強暴的理由好詭異,怎麼是根據男方說的話女人練搏擊三年就能抵抗男武術教練脫衣? 練十年都未必行吧。真不曉得樓上幾位是憑什麼判定那女人誣告。難怪這麼多女人被強暴不敢聲張,講出來可能還要承受各種冷嘲熱諷。
作者: cacoi (靠邀!圖咧!)   2017-10-19 07:06:00
沒驗傷 也不上法庭直接指證 要嘛也說個證據說沒辦法反抗重點是本來不想告 跟其他教練講才決定告 這案情不單純
作者: glucose0638 (sid)   2017-10-19 11:14:00
看內文謝謝 傳訊不到庭妳不到場說明 採信男方說法哪裡錯?當然你說男方會掰也要看你掰的合不合情理法官信不信
作者: totomomo4123 (偷偷摸摸)   2017-10-19 11:18:00
台女不意外 每個都想搞仙人跳 被洋腸硬上怎麼不去吉
作者: g8mou (把寂寞當作妳)   2017-10-19 12:49:00
某樓忠心護主失敗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7-10-19 12:52:00
沒有證據 也沒有出庭什麼佐證都沒有怎麼判有罪?
作者: JiaNien   2017-10-19 13:09:00
為什麼女生的名字不需要公布? 被告不是公眾人物卻要?
作者: mango2014 (hope)   2017-10-20 06:16:00
父對子有恩 所以就可以虐囉?這邏輯怪阿于:每個人喜歡的方式不同,我以為那是妳想要的情趣若這句話真的合邏輯,陳進興也適用阿!武狀元對館長有恩 館長給武狀元虐一下 ok嘛?在陳進興的認知裡也未違反女方意願別人一直說不要 你以為那是情趣 說是要這邏輯若成判例 以後每個強姦犯都可以說那是女方想要情趣主觀上並未認知違反女方意願每個強姦犯都開這個大絕就好了我的認知上並沒有覺得在霸凌你撿屍也未違反女方意願阿 因為女的根本睡死了 沒法說no好耶我要去使用大絕了 超棒的這是情趣這是情趣阿 沒有強姦罪了 好耶這就像明明已經打人了還說我只是跟你吵明明女生都在說no了,還說這是女生想要的情趣
作者: borneol (BORNEOL)   2017-10-20 18:35:00
練3年就敢跟館長等級的單挑嗎…
作者: LLN858 (我好餓~我想吃人!)   2017-10-20 23:29:00
樓樓上到底有沒有戀愛經驗啊?感情不是單純yes or no好嗎?話說我前女友每次過程都說不要,事後都說好舒服,請問我每次都強姦她喔?有點邏輯好嗎?話說有些女生就是雞掰,只要曖昧,確不想對戀愛負責,不是說對戀愛負責就是要給人幹,真的不想明確反抗,一般男生還是會煞車的,不是半推半就幹了就是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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