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https://goo.gl/KDj7yp
新聞標題:隱瞞愛滋身分不戴套做愛 男同志遭起訴
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高姓男大生(22歲)2014年11月2日接到LINE訊息後到台中市一家摩鐵,由沈姓
男子(33歲,在監服刑中)提供安毒吸食後與沈男發生性關係,5個多月後,高男被篩檢
出罹患愛滋病。
沈男坦承在6年前就被診斷出是愛滋病患,當天跟男大生做愛時未戴套;但男大生表示,
他並不是很確定是否遭沈男傳染,因為之前曾沒戴保險套跟其他人做愛,桃園地檢署一度
因無法確認是否由沈男傳染而予以不起訴處分。
然經高檢署發回續偵,檢察官認為,即使高姓男大生曾與其他人不戴套發生性關係,這樣
也無法排除是沈男傳染愛滋病給他,且沈男明知自己有愛滋病,卻隱瞞、不戴套與男大生
發生性關係,今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隱瞞感染致傳染
於人未遂罪嫌將他起訴。(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