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溫泉泡了,上床躺好了,結果...

作者: pttsex (西斯版匿名帳號)   2017-07-04 01:58:41
我是 #1PKKJN2u 原波。
我的文章裡,沒有提及:
1.房錢問題
2.半夜叫男生送他回臺北問題
因為我原本覺得這應該不是原發文者重點。
如果是,幹嘛著墨於「以前曾經約過也可以為什麼現在
不行」、「都一起泡溫泉了為什麼不給上」、「都是因為他
半夜看手機心情低落」以上種種?就直接說我遇到一個婊子
不出錢半夜又叫我當司機就好啦?不過如果大家覺得這是爭
點也沒關係,那就來討論。
房錢問題,這個牽涉事前如何溝通。
第一種情況,如果原波事前「積極」「主動」說想要找
女生出去玩(也沒提到想上床),並且表現得像是只是因為
自己一個人無聊,所以想找個伴;以女生的心態,很可能覺
得是你想找她陪你,她花時間已經是一種付出,你想去玩的
你付錢合情合理。當然也有可能,你們是各自都有這個意思
,自己出自己的錢,也算是合理。或是另一種,女生心情不
好拜託你陪她出去玩,那錢她更應該自己出,甚至幫你出。
我不知道他們事前如何溝通的,有太多種狀況,原文也
沒在這地方多說,所以誰該付錢這件事,我覺得很難說。我
只是想表達,道理是如何,至少目前看不出來。
但不論錢該怎麼出,我認為都跟上不上床無關。如果你
覺得他要付錢,那就是要付,反之如果你事前不計較,沒上
到床也不要再拿錢的問題來糾纏。如果你的心態是:「我都
出錢出車了,你還不跟我上床?」說真的,這跟去買有什麼
兩樣?
再來講女生那句:「如果你沒辦法忍,那現在送我回臺
北吧?」不覺得她提出這要求有什麼不合理,當然反過來也
不覺得你拒絕她又有什麼不合理。
要注意的一個地方是,她的態度表示也不是「我真的不
想再跟你待在同一個房間,你快點送我離開。」不是,她覺
得繼續待著,她心裡也不尷尬,就看你也接不接受。如果你
是「無法接受」的一方,那她期待你去負擔自己「無法接受」
所產生的成本,也說不上什麼錯吧?
當初說好一起來玩,也沒講好要上床。原本的約定看起
來只是「一起度過這個週末」而不是「一起打砲一個週末」
,想要毀約的一方,就自行負擔這個毀約的成本。換個說法
,如果今天是她待不下去,她要走,要求你送,感覺是有點
過分;但如果今天是因為你自己心裡過不去,無法再跟她待
在一起,她請你送他走,也還算合理吧?
再退一步講,照你的描述,她也只是詢問,也不是口氣
不好或是要求。覺得沒義務,拒絕就是了,但也沒必要拿著
這個點打。
講了這麼多,為什麼我今天會覺得,重點根本不是什麼
有沒有出錢、有沒有叫你送她;因為如果你今天跟她上到床
了,根本不會有這篇文章,這些點你可能也根本不在意。如
果一些基本的是非判斷(你覺得他該出錢、你覺得他該自己
離開),會因為有沒有上床而有差異,這不是牽拖,什麼是
牽拖?
你會疑惑、會失落、會怨懟,最核心的問題,其實不還
就是「看起來快要得手了,最後又沒成」嗎?
作者: jiahongqu (jamesqu)   2017-07-04 02:33:00
大體來說很多地方還是能夠認同這一篇的!所以給推"對不起啦...我現在一直想他,真的沒辦法跟你做,我真的以為我可以跟你做的,可是...現在不知道怎麼會這樣...."但是看了原文這一段,我不覺得女方原本沒想到這些事情,應該是女生事後跨不過心理障礙吧我猜(之前也跟男生做過,應該不是魅力不夠?)所以我比較不能接受的點還是那句,"如果你不能接受的話,就送我回台北吧"儘管你說的很有道理,不能接受現況的人就付出成本改變但毀約的是男方還是女方呢?契約內容有沒有包含上床在內?(但是無從判斷到底是談到什麼地步,更別說契約了) 如果有的話那就是女方違約在先了,所以應該是女方應該自行負擔違約後產生的成本,至少我覺得如果男方忍不住,是有權利請女方離開房間的(儘管這樣做器度小了點),而不是要求男方付出成本載她回台北,我的想法是這樣啦,不知道有沒有什麼邏輯思考上的漏洞@@
作者: ghostghost (尼歐)   2017-07-04 08:59:00
應該說 女方也沒有同理心啊 即使只是朋友 也該關心房錢車錢是不是該幫忙出 就算她要回去 也該自己承擔搭車回去的責任 男生房錢都花了 這麼晚要人家開車送回去 以為一直開車就很爽就會高潮是嗎即使男生的想法不完全對 但女生也不應該有出去玩讓男生完全買單是理所當然的想法吧
作者: holyweb (砰司達)   2017-07-05 05:47:00
以前不等於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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