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2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陳姓男子自稱可替人畫符、改運,誆稱女兒卡到陰,接連對女兒胸部伸出鹹豬手,並以檢查處女膜完整為由指侵,東窗事發後,聲稱平日與妻女全裸打坐靈修,對女兒沒私慾,但合議庭並不採信,依強制性交與猥褻罪,重判獸父11年徒刑,要妻女全裸打坐
靈修部分,則交由檢方另案偵辦。
還拗3人常全裸靈修沒私慾
判決書指出,陳男工專畢業,平日打坐、靈修,並替家人與友人畫符、改運、調身體。103年間,陳男女兒小萍(化名)就讀國中,陳男竟稱她「卡到陰」,以改身體、改運為由,猥褻胸部達數分鐘。
事隔2週,陳男發現小萍要前往男友住處,竟當著妻子(小萍的繼母)的面,表示要檢查處女膜是否完整,掀開裙子指侵。事後小萍向社工告知,被緊急安置,社工報請檢警偵辦。
陳男聲稱,摸胸是為了幫女兒改身體,還大言不慚是要檢查處女膜而非指侵。陳男還說,他與妻子及小萍3人常脫光打坐靈修,若他對女兒有私慾,何必要等到事後才如此?
小萍告訴法官,父親常幫人改運或隔空畫符,從來沒叫人把衣服掀開,且父親指侵時,一旁的繼母還說:「你不要動她啦!」她原本打算一輩子不要說出來,從此都躲著爸爸就好。
獸父無悔意 重判11年
合議庭認為,陳男嚴重戕害未滿14歲女兒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違反人倫甚鉅,且犯後仍飾詞狡辯,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根本毫無悔意,因此重判11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77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