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傳「升旗照」留言「妳喜歡的」 小王判賠7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7-02-04 22:11:53
傳「升旗照」留言「妳喜歡的」 小王判賠75萬
2017-02-04 16:59 自由時報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阮姓男子與蕭姓妻子結婚11年育有 3子,夫妻
與黃男是重機車隊車友,前年 8月,阮男發現黃妻對老婆提出民事訴訟,
才驚知愛妻竟與黃男搞外遇, 2人還互傳裸照及鹹濕簡訊如:「超愛你在
我身體裡」、「一直想著跟你做愛的爽」、「明天可以跟妳打炮嗎?」等
語,阮男得知後氣炸提告,新北地院日前判黃男須賠償阮男75萬元,仍可
上訴。而蕭女判賠黃妻30萬元確定。
http://news.ltn.com.tw/photo/society/breakingnews/1964810_1
新北地方法院民庭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阮男前年 8月看到新北地院寄給的妻子判決書,追問後,蕭女坦承被黃妻
提告,阮男控訴,103年7月開始,黃男先透過臉書邀約妻子吃飯,後兩人
開始發展婚外情,他查看妻子手機,發現黃男不但常以「想妳」、「愛妳
」、「妳是我永遠的女王」等語向妻子表達愛意,還表示非常羨慕他可以
跟妻子在一起。
至日本出差時,黃男還傳勃起照給蕭女說:「有毛的,妳喜歡的,硬了」
,而蕭女也傳胸部裸照給黃男,此外,蕭女手機內也有與黃男的接吻照,
阮男難過表示,為給 3名子女一個完整的家,他痛苦維繫婚姻,卻夜夜失
眠得憂鬱症,認為婚姻破裂都是黃男「主動」追求妻子所致,憤而向黃男
求償200萬元。
黃男反駁,是蕭女「主動」與他聯繫,並突然親吻他,他反應不及無從拒
絕,坦承兩人對話確實不雅,但僅止於言談無逾矩行為,傳勃起照給蕭女
,是因出差應酬時先收到蕭女的上半身裸照,他在酒精作祟下、一時失慮
才會回傳下體照。
法官認為,蕭女、黃男兩人以親暱曖昧口吻互稱「老公、寶貝」,並互傳
裸照及露骨對話,又黃男被蕭女親吻時臉上充滿微笑未見驚恐,認定 2人
侵害阮男配偶權。痛批黃男審理中還屢屢將責任推諉給蕭女,造成阮男二
度傷害,並稱財產都已給離婚妻,顯見無與阮男商談和解誠意,因此判他
敗訴。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64810
幫QQ
作者: cdcdcd202020 ((darkcoffee))   2017-02-04 22:17:00
顏色正確
作者: NonsenseKing (經驗使人成長)   2017-02-04 22:22:00
交換妻子,結案!
作者: vgil (巴吉)   2017-02-04 22:49:00
75萬算蠻高的
作者: condom111 (黑眼圈)   2017-02-04 23:25:00
明天可以跟妳打球嗎?球妳帶
作者: mrif (凡鳥)   2017-02-04 23:44:00
好喔,我老公說他也要去 ,球你當
作者: abakama (阿伯火燒厝為什麼不走)   2017-02-04 23:52:00
不來算你輸喔
作者: mrif (凡鳥)   2017-02-04 23:57:00
要是輸了,以後你就只能跟老公去喔,嘻嘻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17-02-05 00:08:00
應該要賠87萬,不能再高了
作者: affluent (Greex)   2017-02-05 22:39:00
好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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