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老公刺痛小三了 辯稱「那1根」是剪刀法院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7-01-10 13:18:06
老公刺痛小三了 辯稱「那1根」是剪刀法院判無罪
2017-01-10 11:46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17/01/10/realtime/3051753.jpg
基隆司法大廈外觀。記者曾健祐/攝影
基隆市陳姓男子和妻子的同事盧姓女子傳曖昧,去年 2人出遊,被車上行車
紀錄器錄下「你那 1根刺得我好痛」等曖昧對話,陳妻氣得告妨害家庭,盧
女辯稱陳男要幫她挑左腳上的膿包,「那1根」指的是剪刀,法院採信2人說
詞,判處無罪。
檢警調查,陳男(40多歲)與妻子結婚多年,他後來和老婆的同事盧女相識
,雙方產生好感,互傳簡訊還相約出遊;陳妻去年 2月發現異狀,播放先生
的行車紀錄器,未料卻傳出「喔,好痛啊,刺得我好痛」等鹹濕對話,她氣
得一狀告上法院。
盧女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和陳男當時喝醉,行車紀錄器錄到「你給我插的
我很痛」、「你那1根刺的我很痛」,是因為左腳膝蓋長了1個很大的膿包,
陳男用小剪刀去刺,要把膿挑出來等語,「那1根」指得是小剪刀。
基隆地方法院認定,檔案畫面未顯示 2人有性交行為,陳妻雖證稱,先生和
盧女交往7、8年,後來發現盧一直傳簡訊給老公,還常常去新北蘆洲住處等
語,但僅能佐證2人有不尋常情誼,無法證明發生性行為。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tory/2/2220755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ㄟ(′‧ω‧‵)ㄏ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7-01-10 13:24:00
五樓細的跟針一樣。法院認證
作者: pdemonq (魯味不夠魯)   2017-01-10 13:27:00
作者: microsaft (亞綸已死)   2017-01-10 13:33:00
五樓雞雞沾滿一樓的屎
作者: dioradio (HIRO)   2017-01-10 13:35:00
作者: shoter (D調)   2017-01-10 13:39:00
然後塞滿三樓的嘴巴裡
作者: kakarrot (上床寶貝 用完報廢)   2017-01-10 13:41:00
五樓自肥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7-01-10 14:03:00
到底是有多刺...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7-01-10 14:35:00
這樣的判決真的不意外,通姦現在沒有直接證據大多是判無罪,走民事求償比較實在
作者: lunhsu (高等肥宅)   2017-01-10 15:03:00
顏色正確
作者: phelim (Phelim)   2017-01-10 15:17:00
據我所知 台灣法律走無罪論 也就是沒證據的話 只能以無罪為出發點來審判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7-01-10 17:18:00
怎麼不說牙籤 針頭
作者: vbox (小孩)   2017-01-11 08:02:00
無罪推定原則 不過在台灣是很難給老百姓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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