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女自稱滿18歲 男子和她性交易無罪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6-12-14 23:32:34
少女自稱滿18歲 男子和她性交易無罪
2016年12月14日12:01 蘋果日報
桃園一名王姓男子(42歲),今年 6月22日下午以3000元代價在中壢區
一家摩鐵和一名16歲的少女援交,經警方查獲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
交易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王男坦承確有與少女性交易,但交易前她以LINE告知已滿18歲,也當面
問過她是否滿18歲?她也說滿了,因此才會和她交易,事後才知她未成
年。
檢方認為,現今青少年發育狀況依個人營養、遺傳等均有不同,加上少
女刻意妝扮,確實難以預見其實際年齡,且少女在雙方的LINE訊息中亦
自稱滿18歲了,王男有可能事先真的不知道她未成年,因此予以不起訴
處分。(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214/1011876/
作者: kopyt (迷你裙\)   2016-12-14 23:35:00
賺翻
作者: dontomon (佛山誰最能打)   2016-12-15 00:24:00
作者: OliverKahn   2016-12-15 00:38:00
噱翻了
作者: babyjesson   2016-12-15 00:40:00
雙贏局面
作者: Hohenzollern   2016-12-15 01:51:00
十六歲的肉質才三千真的賺到
作者: blueslovetw (YuPinLove )   2016-12-15 01:59:00
以後可能先問,然後彼此有默契…女方方便成交,男方方便脫罪
作者: Android16 (十六號)   2016-12-15 02:01:00
哈哈哈哈 只要賣方堅持滿18歲 那不就可以大方賣了XDDDD
作者: AlphaMC (偶爾出聲)   2016-12-15 09:53:00
每個肇事逃逸的也都說不知道撞到人,還不是有罪,這檢方...
作者: sinyoung9487 (信癢9487)   2016-12-15 10:49:00
樓上那什麼屁比喻 笑死人
作者: kyan820815 (4000)   2016-12-15 11:10:00
某樓比喻很可笑,一個是撞到人假裝不知道,一個是有確認過是真的不知道沒滿18,分析好點行嗎?
作者: asdf70044 (A7)   2016-12-15 11:12:00
別起爭執啦 重點是有沒有魚訊介紹一下啦
作者: blueslovetw (YuPinLove )   2016-12-15 13:50:00
酒駕比喻其實有點爛就是^^ 不過說真的…會變成無形淺規則逃避法規(一方裝成年,一方順勢不驗證),其實也可以看身分證確認,重要個資擋起來就好
作者: stu86142002 (經典拿鐵)   2016-12-15 13:56:00
某樓的法學素養 呵呵
作者: DerrickLin (酒家何處有)   2016-12-15 15:24:00
哈哈~某樓神邏輯,又不是問被撞到的人有沒有被撞到
作者: Maplepin (Maplepin)   2016-12-15 18:06:00
以後每個跟未成年發生關係的都用這個理由
作者: sinyoung9487 (信癢9487)   2016-12-15 18:32:00
你看看你的下限 可憐喲
作者: AndyPettit (有錢屌就大 有奶便是娘)   2016-12-15 21:18:00
16歲 3k,賺賺賺
作者: jackycheny (God chen)   2016-12-17 21:20:00
賺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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