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聊天室被釣魚 已做完筆錄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16-12-03 09:02:15
原po要小心
其實不只原po要小心
大家都要小心
我有一個行醫的朋友
過去會上聊天室
他跟我講
有一次在聊天室講徵包養
結果就因為包養這兩個字被警察釣到
然後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送去偵辦
他是主張他並不知道違法
最後檢察官給他緩起訴一年
現在這個法已經要改名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作者: somehog (低進)   2016-12-03 09:08:00
有很多具刑責的法條被默默藏在法典裡。尤其是跟網路有關的樣態。平常不會有機關組織宣導。要靠一張張的傳票跟訴狀去教育每個倒楣鬼。
作者: bosch (博世電動工具)   2016-12-03 09:26:00
我也"想要"包養○○○
作者: babycat170 (周慧豹)   2016-12-03 09:30:00
樓下被我釣魚
作者: hermes20372 (ROSE31)   2016-12-03 09:35:00
好~樓下被甲甲釣魚
作者: q8q3suian (q8q3suian)   2016-12-03 09:38:00
你才被甲甲釣魚,你全家都被甲甲釣魚。
作者: HanHan0530 (搶強)   2016-12-03 09:38:00
甲甲吊屁
作者: ZoranGragic (你說呢?)   2016-12-03 09:41:00
你不知道違法不代表你違法有正當性。
作者: jackal000000 (普羅旺斯的陽光)   2016-12-03 10:13:00
釣甲魚?
作者: nwkasim (卡西姆)   2016-12-03 10:16:00
甲魚是你?
作者: wuyi79923 (玄)   2016-12-03 11:06:00
通常都是違法之後再說自己不知道違法啦!
作者: milkyway168 (雲河)   2016-12-03 11:21:00
所以 包養在限制年齡 應該就可以了吧????就跟應徵工作一樣 條件要合法???只是 包養這個詞 觀感不好
作者: showboobs (JJ哥)   2016-12-03 11:50:00
該抓的不抓抓這種的人死因都很慘
作者: qshnjuyn (採藥週)   2016-12-03 11:58:00
以後改徵鮑癢 這樣沒問題了吧
作者: LaurenceS (Laurence of Formosa)   2016-12-03 12:00:00
Chris Hansen 表示
作者: ZoranGragic (你說呢?)   2016-12-03 12:36:00
還真有人以為外面壞人很好抓zzzzz 要是沒有警察24小時在外巡邏維護治安,你晚上敢安心睡覺?
作者: pojung0711 (好孩子)   2016-12-03 13:11:00
想養鮑...這樣不知道有沒有犯意呢?
作者: acgotaku (otaku)   2016-12-03 13:32:00
拿薪水就是要去巡邏做事呀 這有啥好吹的 又不是做義工
作者: pizzafan (七情三想)   2016-12-03 15:52:00
國民黨立了這法條後 到底降低了多少兒性比例? 都沒公佈?原原po雖沒釣幼意思 但這法條就是痛打所有人都意在吃幼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2-03 20:42:00
不知道這樣違法是最爛的說詞,要說我主觀上並沒有想要與未滿XX歲性交易,包養指包養成年人刑法上有客觀構成要件與主觀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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