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第一次與喜歡的人激情

作者: Arthur310 (阿德)   2016-11-30 22:38:03
想請教各位大大,之前追了一個大我兩歲的店員姐姐,每次在她工作後時都會跟她聊天,
講笑話,還會送杯泡好的熱茶給她喝。
在聖誕節當天,我跟她約好要搭捷運要送她回家,雖然一開始她有點婉拒,不過還是被我
的熱情打動了,就一起回家了,那時準備了自己收工做的LED閃光聖誕樹(本身唸電機的)
,旁邊也有圍些糖果巧克力,看起來精緻有實,她也很感動收下了,雖然那時送到某個巷
子口她就說不用送了,她自己走回家就好了。
但還是怕她有危險,一直堅持想送她回家,最後還是被她拒絕了。正當她轉身就走了,我
從後面拉住她手一把,摟著她的腰,跟她說:[跟我交往吧,好嗎?] 她那時眼睛大大著一
直看著我,不發一語,然後我就把她貼到巷子口的牆壁上,開始撫摸著她的身體,親著她
的嘴,過程中雖然有一點抗拒,不過她並沒有完全把我推開,反而有時會笑著笑著,好像
在享受一番,也有手摸著她的下面,好像有點 濕濕的,我的下面也有頂住她的陰道口頂
著,就這樣大概維持著7分鐘左右吧 !
然後她就把我推開了,你這樣不行啦 !弟弟,你怎麼能強迫一個女孩子喜歡你呢? 我有跟
你說過我們認識不到2個月,哪有那麼快可以交往?而且你是唸112的,有可能你爸媽也反
對妳跟我交往,我們學歷,能力上完全搭不上,而且我也只喜歡年紀大的。
雖然我認定這都是藉口,我也回應她說 :[那你是否可以給我一次機會和我交往,平常我
也有在家教,賺的錢還是可以一起玩的,]但她還是說不行,我的理由就這樣,你還年輕
,值得更好的。
說著說著,她就轉身離開我視線回家了。後來也沒再聯絡了。
覺得出社會後,社會地位感覺還是會決定一切,不過至少有跟我喜歡的人互相在巷子口激
情,至少也滿足了。
作者: YongLunLin (YongLunLin)   2016-11-30 22:39:00
作者: ganlinla (佰萬男孩)   2016-11-30 22:40:00
快醒醒阿 這是夢啊
作者: YongLunLin (YongLunLin)   2016-11-30 22:42:00
請問你要請教什麼事情?開頭亂寫一通
作者: bigfool11 (Variables)   2016-11-30 22:43:00
尼馬的 po了又po
作者: a73915722 (巴龜)   2016-11-30 22:45:00
所以勒?
作者: lbjameschen   2016-11-30 22:54:00
教上教?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偉)   2016-11-30 22:57:00
先請而後教
作者: hopeusinfu (Wayne)   2016-11-30 23:12:00
後教而後請
作者: kiccy (大支)   2016-11-30 23:13:00
再說我就要亂教了
作者: hope0955 (約翰藍儂)   2016-11-30 23:21:00
不准教 你混哪裡的
作者: goblinugly   2016-11-30 23:35:00
這7分鐘你在做什麼?打毛線衣嗎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6-12-01 00:00:00
根本欠噓。
作者: a73915722 (巴龜)   2016-12-01 00:12:00
左青龍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偉)   2016-12-01 00:20:00
右白虎 老牛在腰間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6-12-01 00:24:00
欸你也至少用個112的ip
作者: sanxian5566 (三弦5566)   2016-12-01 00:45: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iceforce (SUSU)   2016-12-01 00:46:00
誰叫你只能撐七分鐘....
作者: pt2233 (沒有甜不辣了)   2016-12-01 00:50:00
是要請教什麼
作者: Jinomna (Don't call me Jina!)   2016-12-01 00:56:00
作者: rbki3 (The Answer)   2016-12-01 01:50:00
112這麼廢,連進去都沒,還敢發文?
作者: kklighter (ro)   2016-12-01 02:19:00
112.....
作者: blackzero1 (honChao)   2016-12-01 02:25:00
沒你的事了,去掃你的地吧
作者: a831155334 (我親眼看見他進妓院~~)   2016-12-01 07:24:00
本夫子原籍三水現任華府首席西席手持白紙扇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6-12-01 09:26:00
工三小
作者: teddy9685 (EE)   2016-12-01 09:52:00
兄弟該醒了吧
作者: YongLunLin (YongLunLin)   2016-12-01 13:03:00
希望你刪文以示負責
作者: damu (damu)   2016-12-01 14:45:00
這中文程度也太丟112的臉
作者: nienieboa   2016-12-01 15:30:00
87分。
作者: YongLunLin (YongLunLin)   2016-12-01 21:50:00
阿德,你講不聽是不是?
作者: garylin068 (阿平)   2016-12-02 00:09:00
在巷口吸手指的事也能寫這麼長…
作者: Diversify (小衲~)   2016-12-02 11:11:00
老納只看到112 可恥...丟臉
作者: ivla8432 (ivla)   2016-12-02 12:44:00
作者: YongLunLin (YongLunLin)   2016-12-02 16:47:00
真的很丟臉!
作者: camper444 (eRic)   2016-12-04 21:07:00
推文好好笑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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