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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22日12:05 (更新:新增配音影片)
精蟲衝腦的代價是很高的!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陳男和女友在宜蘭合租一間套房,
女友年僅13歲的妹妹小玉(化名)前年7月前來借住3天,3個人湊合睡一張床。
小玉借住的最後一天上午,陳男醒來後發現女友已離去上班,小玉仍熟睡中,
認為有機可乘,先挪動身體緊靠小玉身上並伸手撫摸她,小玉驚醒後不知所措,
翻身面向牆壁,陳男企圖更進一步,小玉雖以撥手、腳踢等方式抗拒,
但仍慘遭陳男性侵。
小玉事後告知學校輔導老師,校方報警。
陳男庭上辯稱「是她主動挑逗我」,但法官不採信,認定陳男說詞屬卸責之詞,
依「對未滿14歲的少女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可上訴。
(張鈜閔/綜合報導)
出版時間 07:37
更新時間 12:05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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