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7 自由時報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14歲國中女生小芳(化名)去年結識約20歲的雷姓男友不久,
小芳主動要求「嘿咻」,但雷男猶豫時,小芳竟伸手摸他下體,並動手脫下雷男與自己的
褲子,雷男禁不起誘惑而共赴雲雨;台中地院認為,小芳雖是主動,但雷男「不知克制性
衝動」,觸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刑6個月,未宣告易科罰金,如判決
確定將得入獄。
判決書指出,高中肄業、以打工為生的雷男,去年初認識剛滿14歲的小芳,去年2月,小
芳蹺家投靠住台中市的雷男;小芳主動表示想和雷男「嘿咻」,雷男遲疑說︰「這樣好嗎
?」小芳乾脆動手脫下兩人的褲子,主動撫摸雷男下體,幫雷男戴保險套,兩人因而發生
第一次性關係。
數天之後,小芳又再度向雷男索愛,且又主動幫雷男脫下衣褲,雷男一度伸手遮擋,卻被
小芳撥開,兩人再度嘿咻。同年7月,警方找到被通報失蹤的小芳,其母怒告雷男性侵。
不知克制性衝動觸法
依據醫院診斷,小芳的處女膜已破裂,小芳也詳細描述兩人性交過程,並堅稱是她主動求
愛;雷男辯稱,小芳處女膜是被其他人性侵而破裂,他沒有和小芳嘿咻,但台中地院不採
信辯詞。
台中地院認為,雷男「年輕氣盛、血氣方剛,不知克制性衝動」,與小芳發生性關係,已
「妨害小芳正確性觀念之發展,造成小芳家庭之困擾」,據此判刑6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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