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攝影師性侵 當庭翻供變誣告
2016-06-12 自由時報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已婚的阮姓婚紗攝影師,與工作上認識
的女子小君(化名)發生性行為,事後小君報警指控遭性侵,偵訊
時又翻供未被性侵,是被好友唆使提告,新北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
,予阮男不起訴處分,小君反吃上誣告官司,檢方偵辦中。
小君警詢指控,去年10月某晚至阮男住處,遭對方性侵得逞;但偵
訊時卻改口稱,「我對被告有好感,當他親我時,我雖曾輕輕推拒
,但後來就未抵抗」,事後她告訴姊妹淘「我跟阮男上床了,如懷
孕的話怎麼辦?」姊妹淘建議她提告。
阮男則在庭上提出挨告後致電小君的電話錄音,小君說「我也不想
告你,是被人唆使」,承認誣指阮男性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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