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作者: FallRed (落紅)   2016-05-30 13:20:15
1-3-7 引戰、揪眾鬧板文
凡於內文、簽名檔、低調有任何引戰、揪眾鬧板情節,經任一板友檢舉。
→ 原文惡文退回,水桶三個月。
2-1-11 針對特定對象(含族群)公然侮辱、引戰之推文。
→ 由當事人來信任一板主檢舉,由板主裁定情節輕微者
警告一支:情節嚴重者水桶一個月。
OwenKao 在文章內偷渡政治,且有「母支那畜、公支那畜」等用語,經檢舉
認定有引戰事實,退文並水桶三個月。
並且在推文中有「沒有敵我意識,腦殘!」等情,由於其推文前
只有一人推文,判定有針對特別對象,因此再加給水桶一個月。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蓋)   2016-05-30 13:50:00
人身攻擊可以順便檢舉嗎
作者: AlanShore (AlanShore)   2016-05-30 15:44:00
推落紅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蓋)   2016-05-30 14:50:00
就這篇文章 被你刪掉了QQ
作者: FallRed (落紅)   2016-05-30 14:20:00
可喔 寫信給我我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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