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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422005258-260402
學長性侵學妹 法官認定 「學妹有好感」敗訴
杜姓高中生在摩鐵、學校頂樓性侵16歲學妹「小涵」,事後買避孕藥給她吃;
小涵罹患憂鬱症,暴瘦20公斤,小涵母親向其求償60萬元。
法官認為,
小涵曾提到對杜男有好感「一半一半」,
無從證明有強制性交侵權行為,判其敗訴。
判決指出,杜男與小涵為同社團學長、學妹,
杜男在2013年至2014年間,帶著小涵上摩鐵,
甚至在學校頂樓間嘿咻,事後還餵她吃避孕藥,
小涵向老師泣訴遭杜男性侵,
警方才約談杜男及其監護人到案。
杜男強調,雙方為兩情相悅。
檢警調查,小涵指稱,杜男佯稱談事情,卻把她帶去旅館,嘴巴說「好熱」,
雙手脫衣服、褲子,接著把她剝個精光後性侵得逞;
第二次則是他說「希望我陪他睡一下」,
硬拉她上去摩鐵後性侵;
最後則是在學校頂樓「從背後插入」弄我。
杜男在性侵過程強拍小涵裸照,事後餵小涵吃避孕藥,小涵向校方護理師詢問時,事情才
曝光。
護理師證稱,小涵態度曖昧,不願意提到性侵細節;社工也說,小涵遭性侵後出現自殺念
頭,她也許有點喜歡杜男,但不表示願意與杜男上床。
少年法庭認定杜男強拍裸照僅有道德瑕疵,加上當時小涵身上有手機,也可以呼救,裁定
不付審理;檢方也認定杜男未涉及強制性交罪,將其不起訴處分。
小涵母循民事途徑向杜男求償,新北地院則認為,小涵在社工訪談時說「不是完全不願意
,一半一半」,並承認對杜男有好感,被性侵後去電杜男質問「我們到底算不算在一起」
,小涵心理狀況不能證明為杜男所致,無從證明有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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