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懷疑女友遭性侵 情侶刺男「那裡」遭判刑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6-03-08 11:10:24
懷疑女友遭性侵 情侶刺男「那裡」遭判刑
2016-03-06 17:11 聯合報 記者劉時均╱即時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某公園陳姓管理員,多次因交班遲到與王姓同事起爭執,
加上懷疑洪姓女友遭王性侵(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2011年 6月間
夥同洪女分持棍棒,戴安全帽到公園的管理室毆打王;王想要逃出管理
室,還被兩人拖回持續毆打,洪女則從冰箱拿出手果刀猛刺王大腿內側
,造成王的陰囊等處出血、骨折。
洪女承認犯行,但陳卻否認,辯稱案發時不在管理室;律師則稱,陳當
時在家中的宮廟拜拜,且王對於是否為陳拿刀行刺,前後說法不一,凶
器上也沒有陳的指紋,因此應該諭知陳無罪。
法院調查,證人在案發當天沒有看到陳出現在宮廟,無法證明陳不在案
發現場,且案發時兩人雖戴安全帽,但當時光線充足,王隨即從聲音和
臉部認出動手者就是陳;加上陳因工作和女友的事與王有糾紛,有動手
的動機,事後還將凶器藏放在住處,顯示與洪女共同攻擊王。
新北地方法院原本以殺人未遂罪,分別判陳、洪女各5年8月、5年4月。
兩人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兩人沒有明顯針對同一部位或數個致
命部位攻擊,且王經醫師緊急縫合治療後仍能接受警方詢問,無生命危
但王的刀傷緊鄰生殖器周圍,顯示兩人想讓王生殖器受損,屬重傷害,
因此改依重傷害未遂罪判陳、洪女3年、1年半確定。
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tory/2/1544936
感覺好痛(′‧ω‧‵)a
作者: jhensk10 (迷途小書僮)   2016-03-08 11:43:00
手果刀??
作者: b9801079 (jalapeno)   2016-03-08 12:32:00
新北
作者: liushihyao (成大藤原拓海)   2016-03-08 12:42:00
判這麼輕喔
作者: storier (....)   2016-03-08 12:49:00
沒有不在場證明不代表有在場證明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6-03-08 12:52:00
六樓是新北控
作者: PloveJ (PloveJ)   2016-03-08 13:06:00
我要稱霸新北市
作者: sexxes (迷途洨粉紅)   2016-03-08 16:23:00
殺人未遂罪,分別判陳、洪女各5年8月、5年4月重傷害未遂罪判陳、洪女3年、1年半原來這樣不算是想致人於死喔...
作者: kew20301 (亞瑟Arthur)   2016-03-08 22:04:00
記者這次是不是不太正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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