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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225/802901
【獨家】扯爆! 國中女竟為WiFi賣身
一名15歲女學生去年和友人一起在台北租屋期間,因為沒錢申裝網路又想上網,
得知20歲的林姓男室友有裝設WiFi,
央求對方開WiFi讓她使用,
林男見少女苦苦哀求,
竟回:「打一砲換WiFi」,
沒想到少女真的和他上床交換使用WiFi,
事後少女認為吃虧而提告,
台北地檢署認定雙方嘿咻有對價關係,應視為性交易,今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
條例》將林男起訴。
檢警查出,
去年一名15歲國中女中輟生和幾名女性友人共同在台北租房子,林男則承租同一層不同房
間。
被害少女因為沒錢申裝網路設備,
又想用手機上網,
得知林男房間內有裝設WiFi,
多次林男提供帳號、密碼供她使用,
但林男都沒答應。
直到去年中旬2人在租屋處客廳看電視,
少女再次央求林男開WiFi讓她上網,
林男見她苦苦哀求,
竟提議:「打一砲換WiFi」,
還趁機摸了她的胸部。
少女當下沒有反抗,
只丟下一句「別鬧了」就走回房裡,
林男以為少女暗示同意上床,
就尾隨少女進房間,
沒想到2人真的發生性關係,
事後林男也開啟WiFi供少女使用。
少女雖然如願使用林男的WiFi上網,
但事後覺得好像有點吃虧,
就向其他同房室友訴苦,
友人認為少女遭性侵,鼓勵她報案,
少女才到警局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林男坦承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違背對方的意願,辯稱當初
女學生要他開WiFi,他提出需求時,女學生就走進房裡,認為對方在暗示同意上床,他才
跟進房間發生關係,過程中女學生沒有抗距,也沒有說不要。
檢察官依照2人的說法,認為雙方發生性行為有對價關係,但少女未滿16歲,因此依違反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林男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