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性侵拍片 畫面對話還清白
2016-01-05 03:03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高雄報導
一名女子指控陳姓前男友涉嫌在前年強帶她到汽車旅館性侵,
還拍下性愛影片,找來劉姓友人作證,但檢方勘驗影片後,發
現女子並無抵抗,還數度與男方對話、配合陳男指示在過程中
叫他名字,雄檢認定不構成性侵,處分陳不起訴。控告的女子
和劉姓友人反而吃上誣告、偽證罪嫌,昨被起訴。
高市一女子指控50歲陳姓前男友涉嫌在鳳山某宮廟前強拉她上
車,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她離開旅館後向47歲劉姓友人求助,
隔天到警局提告性侵。
檢方調閱女子驗傷單,發現女子身上無明顯傷勢,與女子控訴
被陳男強拉上車的證詞不符,勘驗女子與陳男拍攝的性愛影片
,發現 2分多鐘的影片中,女子沒抵抗、神情自然,還數度與
陳對話,陳要女子喚其姓名,女子還回應「我叫好多次了」。
檢方發現,女子找劉姓友人證稱被性侵後曾打電話給劉,但檢
方調閱汽車旅館消費發票,發現女子打電話給劉時,與陳尚未
進入旅館,指控與事證多處不符。檢方認定陳涉性侵罪證不足
,但女子、劉男涉嫌誣告、偽證罪嫌明確,昨依法起訴。
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tory/7315/142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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