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中女控遭狼性侵 案發後臉書傳情露餡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11-12 23:08:59
國中女控遭狼性侵 案發後臉書傳情露餡
2015-11-12 19:21 自由時報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就讀國中的少女小婷(化名),日前透過臉書
結識25歲郭姓男子,雙方認識沒幾天就相約出遊,而後小婷卻指控被郭男
強押至摩鐵性侵,郭男則矢口否認;台北地檢署調閱摩鐵出入口監視器,
發現當時小婷並未遭挾,檢察官也發現,案發後小婷仍傳「衣服都你味道
」、「下星期再陪你」等訊息給郭男;檢方調查後,今依罪證不足將郭男
不起訴。
http://img.ltn.com.tw/2015/new/nov/12/images/bigPic/400_400/phpcjX0Wa.jpg
國中少女指稱自己遭男子性侵,檢察官發現 2人事後在臉書上仍然互傳訊
息,認定罪證不足不予起訴。(法新社)
處分書指出,今年 3月19日,小婷報案訴控,他於同月在臉書上結識郭男
,當月11日下午 4點半,雙方相約在新北市新店區碧潭附近見面,不料她
上車後,郭男就將車門上鎖,隨即開往摩鐵,到達旅館櫃台前,郭男命令
她不准發出聲音,以外套蓋住她頭部,並伸出右手制止她拿下外套。
小婷哭訴,進入摩鐵後,她立即搶在郭男前衝進房內,並將門反鎖,郭男
隨即持鑰匙開門,她嚇得跳上床鋪,用棉被包裹身體,但郭男仍強行扯開
棉被,扒下她的褲子,性侵她得逞,事發後她告訴在當兵的李姓男友,而
後李男向其母親告狀,母親才帶著她向警方報案。
檢警傳喚郭男說明,他堅決否認性侵小婷,表示案發當天小婷得知他不用
上班,主動邀約,當天是雙方第一次見面,因當時下大雨,小婷身體淋濕
,向他說想洗澡,但不想那麼早回去,隨即指示他開往曾與男友去過的摩
鐵洗澡,小婷洗好後,主動趨前抱住他,他覺得不妥將小婷推開, 2人並
未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傳喚小婷出庭,發現小婷說詞與警詢時有前後不符、矛盾之處;勘
驗當天摩鐵出入口監視器,也未見郭男有強押小婷之舉;檢視 2人臉書訊
息,則發現案發後小婷仍傳「衣服都你味道」、「下星期再陪你」等訊息
給郭男,再加上小婷於案發後 8天才報案控訴,檢察官因而認定郭男罪證
不足,處分不起訴。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06532
( ′︵`)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11-12 23:10:00
國中不能幹吧?抱歉,我沒看完qq
作者: icewindwu (中二不二)   2015-11-12 23:16:00
沒有不能幹 只是不給你幹抱歉,看完我GG
作者: hihilian (布朗尼)   2015-11-12 23:20:00
脆脆的
作者: Rinehot   2015-11-12 23:30:00
這算是禽獸不如嗎
作者: sexzzz (找個女友好難...)   2015-11-12 23:37:00
當兵男友逃過了嗎??
作者: favesaaa (Damon)   2015-11-13 10:38:00
原來是個pu
作者: roan910 (阿軟)   2015-11-13 11:07:00
案外案 當兵男友gg
作者: EndGod (果凍)   2015-11-13 11:23:00
不是未成年嗎?怎麼不起訴了?
作者: wsx8510   2015-11-13 12:30:00
沒有幹怎起訴
作者: bearest (正義的夥伴)   2015-11-13 16:43:00
"隨即指示他開往曾與男友去過的摩鐵洗澡",告狀男哭哭囉
作者: NYGG (紐約雞)   2015-11-13 22:51:00
法院認證破麻老雞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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