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n/2015/10/27/1858938
2015年 10月 27日 15:39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日前,台中一名女大生,晚間要搭車回台南上課,攔計程車要前往搭客運的地方,卻讓洪
姓計程車司機載往人煙稀少的地方性侵得逞,隨後洪男自稱自己是通緝犯,本想與女大生
同歸於盡,讓女大生不敢反抗,完事後再將女大生載到客運站附近,女大生獨自搭公車回
家告知父母,父母立即帶她去報警驗傷,台中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恐嚇罪起訴這名
惡狼。
起訴書指出,8月16日晚間近8點,女大生在路邊攔計程車,洪男即停下車載女大生,但卻
不是將其載往乘客目的地,而是載往烏日區溪岸路附近偏僻的地方,性侵女大生得逞,隨
後還恐嚇不得張揚,完事後再將女大生載往客運站附近,並給女大生1000元,女大生隨後
搭公車回家告訴父母被性侵一事。
洪男辯稱,當時因喝醉所以不敢開進市中心,才會放女大生在客運站附近下車,兩人是合
意性交,事後有給女大生3000元,但警方認為,女大生已經事先購票,不會突然答應與洪
男性交易,且女大生也出現明顯的性侵害調適症候群,因此在訊後將洪男依加重強制性交
罪及恐嚇罪起訴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