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 寶貝貓請我代po

作者: mooisgood819 (小沐)   2015-10-24 02:12:07
大家好 我是 寶貝貓babycat170
因為目前還在一個月水桶反省ing
故委請半黑狀態的Moo大來幫我發文
希望大家看在我的面子上別噓爆他了
以下全部是我個人的一點解釋跟看法
誠心希望大家可以認真重視版規問題
還給西斯版一個清新健康快樂的空間
另外為了以利大家閱讀
我將針對幾點說明如下:
(一)版主河蟹
由於溝通不良及先入為主的關係有些誤會
所以Moo大在八卦女性版下了很重的標題
這部分我先代Moo大跟各位版主道歉
我確實活該被退文&浸桶
版規確實沒有明確的規範
但一直到我被退文浸桶了 
Fish大的文依然存在 (?)
另外 有版友在推文中表示
做錯事被抓包是否該自己刪文
我覺得這點講得很好
http://i.imgur.com/KOEu2Sa.jpg
http://i.imgur.com/VNha3im.jpg
這樣大家看得懂我在意的點嗎
與F大雖然沒有交集
一直以為您是個正氣凜然的人 
否則不會無償幫助國慶日的那些受害者
怎會不知道這事情對匿名者造成的傷害
(難道我不是女的嗎?Q___Q)
(二)版主偏袒
我知道洪爺因為這件事非常非常生氣
從推文中可以很明顯感受到您的怒火
附圖如下:
http://i.imgur.com/eiMha2h.jpg
其實moo大說要寫fish大跟洪爺
什麼夢境幻想文只是嘴嘴而已啦
誰叫他文筆那麼差又是個宅宅
(雖然他最近熬夜趕報告也很累)
不過 既然提到夢境文跟幻想文
有人已經寫過我跟前版主約跑了
以下範例請大家參考:
{創作}寶貝喵與比6的相遇
http://i.imgur.com/jFazwqO.jpg
感謝Birthday5566大在推文中的補充
喚醒我遙遠而模糊的記憶
如果這不是影射
那甚麼才是影射
還是這就是宅男跟女神的差別待遇?
http://i.imgur.com/gIfKaoV.jpg
如果這沒有特殊關係
那甚麼才是特殊關係
現在知道moo大會這麼說的原因吧
不過我想他應該是開玩笑的啦
洪爺千萬不要再生氣啊 
氣壞了對身體不好>__<
(三)處分失當
好 我因為違反版規1-3-13這條被水桶
理由是因為違背或鼓吹違背中華國法律
附圖如下:
http://i.imgur.com/gpFV8d0.jpg
因此遭受到 刪文惡退+水桶一個月處分
但身為一個好學不倦又沒法學背景的人
特別去請教了我親愛的律師朋友才知道
希望大家現在學起來以後才能避免觸法
(囉嗦版)關於著作權法:
http://i.imgur.com/K11ekfE.jpg
(簡易版)關於著作權法:
http://i.imgur.com/brG05hC.jpg
從法條內容可以得知
如果並非違反_跟_條 
我的狀況應屬告訴乃論
如果作者&出版社不願提出告訴
那麼在法院判決之前是無罪推論
(這些都我自己打 如有錯請糾正)
http://i.imgur.com/vDQShS8.jpg
http://i.imgur.com/7M4JjbH.jpg
是 我承認那四篇匿名都是我發的
那既然我都跟洪爺說我對Fish板友
可能將採取法律途徑告他妨害名譽
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毀謗)法規:
http://i.imgur.com/ocygOSm.jpg
既然我也是舉發當事人
這應該算告訴乃論了吧
是否也應該比照1-3-13
而版主卻選擇道德規勸
也未見任何處分或刪改
感覺就有點雙重標準吧
(四)寶貝貓與洪爺
雖然今天早上才跟洪爺鬧得不愉快
他很氣憤因為被爆卦的事把我封鎖
但老實說經歷這整起風波
我完全可以理解他的感受
我才不想被誣賴跟人家怎樣
更何況是子虛烏有的事對吧
我也要為版主說句公道話
我跟他之前完全清清白白
各位若有證據歡迎提出來
不必在那邊自行捕風捉影
還有我今天才知道
之所以希望低調處理的原因 是怕我告人被黑(?)
在這邊我還是想跟洪爺說聲對不起打擾了你的假期
我不是只寄給一個版主
洪爺跟落紅都有寄站內(附上證據&版規) 
寄給落紅版主的截圖如下:
http://i.imgur.com/ASg1Bi3.jpg
我這邊的信有些已刪了
洪爺如果想補圖也可以
我也願意接受大家檢驗
(五)寶貝貓想說的
嘿~各位30cm Ecup大大們
現在可以先放下我參考原作的部分
認真討論一下關於匿名信的規範嗎
我已經當第一個犧牲者了 希望別再有下一位
非當事人無法體會那種心情 無論是被爆卦或影射
無論基於甚麼樣的心態或理由  
匿名信箱應該是要保護匿名者的權益
如果光看文字圖片 或 任由版友自由心證
就可以在文章中任意影射匿名發文者是誰
那我想這種匿名信箱大家千萬不要使用
因為太危險了
你永遠無法得知你的照片
是否被有心人士散布出去
這樣的西斯 還會是大家愛逛的版嗎
這幾天 老實說吧
自己也承受相當大的精神壓力
http://i.imgur.com/Lsrr1O8.jpg
http://i.imgur.com/FXFsTOC.jpg
每天都有鄉民寄信來罵我
甚至也有寄屌照來約跑的
我覺得這就是一種群眾暴力
簡單說就是網路霸凌(還記得Cindy事件?)
希望大家可以將心比心
http://i.imgur.com/cO2qQ9j.jpg
當這名交情不算太深的板友
冒著被噓風險上來幫我講話
看到當下我眼淚當場飆出來
謝謝你
還有 千萬別太相信男人的壞嘴
http://i.imgur.com/B0YRSGD.jpg
我完全沒刪推文
也認真回復了這位cckcc板友
不知道願不願意出來解釋一下
請問我們有見過面嗎?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我那篇
{閒聊}生日快樂之制服誘惑
去看看我說的是不是真的
除此之外
因為一直昏睡到下午的關係
我今天也有跟小喬站內通信了一下
除了為推文吵架的事跟他道歉之外
也藉此澄清之前的誤會 說真的我很謝謝她
也希望moo大看在我的面子別再針對小喬了
嗯 浸桶這段時間我真的有在反省
一開始只想著自己的委屈憤怒不甘
但現在 我的心情突然變得很平靜
在此 誠心的為我不當的言行道歉
畢竟這裡是西斯版
西斯點本來就不可以抄別人的
不論是抄誰 也不論甚麼理由
真心感到抱歉
我投機取巧傷害了相信我的版友
讓大家誤以為西斯部份是真實的 
騙了大家的推 真心說聲對不起
也對不起之前跟我打賭的a22101664
害你跟小綠兩個人都被拖下水了
http://i.imgur.com/F5RsUm7.jpg
也希望以後沒有證據不要任意揣測
http://i.imgur.com/0P7muuT.jpg
我們都有言論自由我也想暢所欲言
我今天敢不畏眾人眼光 站在這裡
坦然面對 承認我之前所犯下的錯
而不是只有在原po下面敷衍的道歉
經歷了這幾天的磨難雖然身心俱疲  
但我想跟各位說
因為這件事讓我更成長
謝謝你們
不知道 F大 你的選擇呢?
http://i.imgur.com/TTSs6EI.jpg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10-24 02:17:00
寶貝貓加油!!俺也有寄給妳鼓勵@@
作者: enjoy5566 (硬久56)   2015-10-24 02:17:00
頭推留名
作者: cherrychiao (櫻桃巧)   2015-10-24 02:17:00
一直出現我 只能先推了
作者: sjps30607 (台南韋禮安)   2015-10-24 02:18:00
想插樓上.....我是說硬久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5-10-24 02:18:00
F大的文章有不少地方就是踩板規線....嗯....就是這樣...
作者: ccccp (西批準備結婚)   2015-10-24 02:19:00
到底是怎樣,歹戲拖棚,死鴨子嘴硬
作者: MiiShin (欣欣姐姐)   2015-10-24 02:19:00
sjps又在耍笨哈哈哈
作者: Wintersilent (↑↑↓↓←→←→BA)   2015-10-24 02:19:00
玩不夠? 剛剛找了一下版規居然沒有規範水桶代po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5-10-24 02:20:00
代PO的水桶之前好像因為匿名沒好就取消了吧 不知道現在怎麼規定 還沒仔細看新版規
作者: sjps30607 (台南韋禮安)   2015-10-24 02:21:00
欣欣一直罵我笨欸 信不信我雷斷你der大神棍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10-24 02:22:00
欣欣是小G盪,不能75她@"@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2:22:00
單純疑問 所以F大的文哪裡踩版規?還有 關於告訴乃論 我覺得這蹷H認為妳的道德標準僅僅是以法律為依歸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10-24 02:23:00
享受56的情理法應該可以派上用場XD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2:23:00
欸為什麼亂碼啊可惡
作者: aruncyu (愛登山的透抽)   2015-10-24 02:25:00
加油!希望還能再看見你的創作!
作者: aquarsx3 (長耳跳兔)   2015-10-24 02:25:00
是在辯解啥? 今天妳抄襲然後PO在西斯版上 那依西斯版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10-24 02:26:00
我覺得 為什麼不好好聽老馬的話呢?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5-10-24 02:26:00
我個人覺得就是影射的地方吧0.0
作者: aquarsx3 (長耳跳兔)   2015-10-24 02:26:00
版規在西斯版水桶妳啊 妳提現實法規然後呢 沒人在現實生活上判妳違反著作權法所以應該受處罰好嗎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10-24 02:27:00
------不聽老馬言,吃虧在眼前------
作者: foreskin (西子灣的紳士)   2015-10-24 02:27:00
不露奶也想騙讚 神棍
作者: cherrychiao (櫻桃巧)   2015-10-24 02:28:00
另外 我勸原po針對我之前的創作文 現在拿出來講 請不要逼我回文 我知道的事情 比你想像中多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2:28:00
影射匿名認為不妥 可以討論改版規 而不是像這樣…要有法才能罰 而且按照妳的說法 所以以後只要沒被告 就可以繼續嗎…這樣的說法真的不太好
作者: karty116678   2015-10-24 02:29:00
不認識你 才不給你面子
作者: f8902034 (chih)   2015-10-24 02:29:00
拉板凳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10-24 02:29:00
啃雞排
作者: cherrychiao (櫻桃巧)   2015-10-24 02:29:00
之前的創作是針對護航比6事件的 你現在拿出來講 不會洗白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2:30:00
我是看版主說無法可罰才認為沒踩版規啦@@
作者: usea5a (給我一個理由忘記)   2015-10-24 02:30:00
該死 睡前看到這篇害我又沒睡意了
作者: greenmaplex (凱西的寶貝)   2015-10-24 02:30:00
...
作者: kathyyya (我每次都贏綠綠!)   2015-10-24 02:31:00
綠人 為什麼你還沒睡!!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10-24 02:31:00
匿名不承認不就好了? 我不太懂為什麼要承認...
作者: Wintersilent (↑↑↓↓←→←→BA)   2015-10-24 02:31:00
重點整理 1)人家女生ㄟ 2)為什麼不罰他3)我本來不想用這招(告人)的 4)我錯了謝謝指教揪咪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2:32:00
嗯…我也不懂…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5-10-24 02:32:00
來啦 卡位買雞排
作者: tripleb (BBBird)   2015-10-24 02:33:00
我真的很喜歡那句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10-24 02:33:00
有點不太想繼續支持了=-=有點亂XD
作者: aquarsx3 (長耳跳兔)   2015-10-24 02:34:00
而且匿名那四篇妳有露臉嗎? 或是妳還留有那四篇要求代PO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10-24 02:35:00
抄襲就是不對 不懂這有什麼好牽拖的 然後針對妨害名譽
作者: aquarsx3 (長耳跳兔)   2015-10-24 02:35:00
的信件存檔? 不然妳一句承認那四篇是妳就想告人?
作者: cherrychiao (櫻桃巧)   2015-10-24 02:36:00
另外我跟版主的推文指的事別件事情 為何影射自己總之 希望我不要回文 把手綁起來好了
作者: sixtyfour (64)   2015-10-24 02:38:00
已讀
作者: irvinglove (向下墮落怪竹竿)   2015-10-24 02:38:00
要告快告
作者: magensky (Go with the flow)   2015-10-24 02:42:00
無聊
作者: MirageAngel (願眾噁孽蠢龜龍腦體安康!)   2015-10-24 02:43:00
============================= safe & luck & peace
作者: ccccp (西批準備結婚)   2015-10-24 02:44:00
老實說我真的不懂在西斯獲得推文有多重要到需要抄襲以後嘴硬,水桶後一直辯解,孩子你還好嗎?
作者: cherrychiao (櫻桃巧)   2015-10-24 02:49:00
http://i.imgur.com/ovEGfy8.jpg這是我的原始推文
作者: worshipA (我有兩個暱稱格) (你有嗎)   2015-10-24 02:51:00
無罪推定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cherrychiao (櫻桃巧)   2015-10-24 02:51:00
完全是跟版主討論判例 所謂聯想 是聯想到其他抄襲事件而不禁懷疑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2:52:00
樓上拍拍
作者: Wintersilent (↑↑↓↓←→←→BA)   2015-10-24 02:52:00
想不到截圖手法還滿高明的唷
作者: cherrychiao (櫻桃巧)   2015-10-24 02:52:00
聯想到的夢境也是我想到的其他相關事件 為何要自介影射自己?我的推文當時完全是跟版主討論抄襲這件事 斷章取義的目的?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10-24 02:54:00
看了巧巧老師,我支持不下去寶貝貓了XD毛毛的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10-24 02:54:00
樓上拍拍 別火了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2:55:00
她怎麼一直在豎立敵人的感覺…引起別人惡感
作者: summerocean (莫忘初衷)   2015-10-24 02:57:00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10-24 02:57:00
katariah同意妳看法,我重看幾次之後,我能懂越來越多人為什麼火了@@我也快火了XD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5-10-24 02:58:00
我一開始就很火啊單純因為他抄襲別人卻一直吵吵吵
作者: zxc56021 (遊俠小惡魔)   2015-10-24 02:59:00
現在是針對你抄襲的部分不是嗎?為啥一直扯其他@@???????
作者: wai0806 (臣妾辦不到啊)   2015-10-24 02:59:00
貓改不了____
作者: samhou6 (好人™ ~SAM~)   2015-10-24 02:59:00
要告快告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5-10-24 02:59:00
妳意思是現實法無罪,所以板規法不該罰妳?我是否有誤解了什麼?
作者: cherrychiao (櫻桃巧)   2015-10-24 03:00:00
大家看的出來我的推文那時是在嘴板主嗎 根本跟她無關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5-10-24 03:00:00
F大的文的確無板規可罰,妳追著他打有點像私人恩怨了
作者: leo814 (leo814)   2015-10-24 03:01:00
你那位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10-24 03:02:00
抄襲就好好道歉,不道歉沒關係,那就冷處理,但提到法律,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5-10-24 03:02:00
晚安 copycat
作者: souvlaki (太空站)   2015-10-24 03:02:00
說進桶有在反省還叫人代po?????????????????????????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5-10-24 03:03:00
完全看不到在吵什麼@@ 現在的西斯已經不是我認識的西斯了... 有夠亂...
作者: Wintersilent (↑↑↓↓←→←→BA)   2015-10-24 03:03:00
拜託西斯亂源放過西斯板吧!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5-10-24 03:04:00
我還是去棒球版好了=.=*錯字 看不懂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5-10-24 03:11:00
還有妳在意的點在落紅板主改判的公告文中我問過了,妳不妨去看看,既然妳截我的推文來說明妳在意的點。還有個不太重要的事:妳不承認,我還真不知道那四篇匿名是妳,算是後知後覺吧 XD
作者: edison06 (從小帥到大)   2015-10-24 03:16:00
懶人包 50收
作者: katariah (卡特瑞雅)   2015-10-24 03:16:00
嗯 一直到這篇文才讓我覺得…有點誇張 如果稍微延伸開來這概念有點是 找到小地方能告人就等於對方違反版規?我不知道告不告得成啦…可是這條版規好像也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joeboy (揪立)   2015-10-24 03:17:00
所以勒???要解釋不會等出桶在解釋嗎 蔡逼巴
作者: souvlaki (太空站)   2015-10-24 03:18:00
再噓 我上的是西斯不是妳個板
作者: joeboy (揪立)   2015-10-24 03:21:00
水桶就乖乖水桶 代PO只會讓你自己更黑而已 乖乖反省吧zzz
作者: kiwen6815 (仔仔)   2015-10-24 03:26:00
其實我懂你想要解釋的心情 但相信我 現在真的不是好時機啊
作者: msn12345679 (吼~~)   2015-10-24 03:27:00
哇 推這篇 讓大家看看什麼叫道貌岸然 還有人來這交朋真是笑死我
作者: ETbanana (香蕉)   2015-10-24 03:31:00
推公開道歉 但其餘的…
作者: ioi0928 (殷晶霞)   2015-10-24 03:33:00
上篇邏輯錯誤硬凹 馬上換個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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